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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屡打不禁 传销为何如此猖狂
作者:王伟庆 李鹏  文章来源:运城新闻网  点击数 50  更新时间:2012/3/1 14:32:00  文章录入:admin

 

  近期,盐湖工商分局在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辖区内展开了为期1周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仅2月22日一天就在市区乔家庄南一巷一带打掉3个传销窝点,抓捕、遣散200余人。

 

  虽然整个行动成果颇丰,但参加此次行动的工作人员却道出诸多无奈。据盐湖工商分局北城工商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虽然各级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打击的密度、强度、参与行动的人次堪称前所未有,但传销活动却有增无减。

 

  相比前几年,现在的传销活动更加隐秘,涉案人员上至60多岁,下至十五六岁,20岁左右的青少年更是占整个涉案人员比例的90%以上。

 

  相关人士指出,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

 

  一方面,相比以往,现在传销呈现出新的特点:其一,手段更加先进、更加隐秘。以前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主要通过手机,现在则借助电脑,在网上联系。这给案件查办、取证带来更大困难。其二,传销人员低龄化。涉案人员中大部分是20岁左右的青少年,很多人因家庭贫寒,或者就业困难,抱着发财梦,容易上当受骗被传销组织利用。其三,传销方式变化。不同于以前的销售某种商品,现在的传销已经发展为“空手套白狼”,多以帮忙找工作为由行骗,成为实质上的经济诈骗。其四,行骗对象趋于“家族化”。由于没有商品可销售,行骗难度更大,很多人直接把行骗对象瞄准了戒备心低的、关系亲密的父母、亲戚及熟悉的朋友。

 

  另一方面,传销表现出的新特点也对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了挑战。其一,现行法律法规处罚方式过轻,对传销集团难以起到震慑作用。由于传销手段先进,执法人员难以取证,对多数传销人员只能进行说教、遣散、罚款等处罚,致使很多传销人员目无法纪,更加猖狂,虽多次被抓,受过多次批评教育,仍然屡教屡犯。其二,不同于以前的物品传销,传销已发展为经济诈骗,这种情况下,打击传销实质上已脱离工商部门的业务职能。因权力有限,工商部门不能采取强行手段对传销窝点进行搜查,亦无权拘留传销人员,造成打击效果受限、影响减弱。其三,管理盲点给传销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城乡接合部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政府部门无法做到有效管理,致使其成为传销组织的“欢乐窝”。

 

  此外,很多出租屋、居委会的漠视、疏于防范也给传销组织提供了便利。工商部门呼吁,居民在向陌生人出租房屋时,除了看其有效的身份证件,还应问清他们租房的用途和所从事的工作,并核查清楚。对不能完整说明情况的,坚决不予出租,把好打击传销第一关。各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也要加强防范,对小区内忽然出现的一些无业的、相跟的陌生年轻人多加留意,发现情况后要立即与工商、公安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