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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压严打遏制传销气焰 |
作者:倪 泰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数 12 更新时间:2012/2/15 15:19:1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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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下,联合公安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间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
广西将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组织2011年夏季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打击传销“2011风暴行动”,逐步形成逮捕法办、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多措并举严打传销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86件,取缔传销窝点1152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9969人。
广西各级工商机关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政府融资”、“北部湾建设”等为名义的传销活动,各级公安机关抓捕了一批传销骨干分子,有效地摧毁了传销组织。
广西工商、公安机关全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在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和联合行动过程中,注意对图片、影像等相关宣传资料进行收集,曝光典型案例,同时针对学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反传销、反诈骗”教育。南宁、北海、来宾、桂林、钦州、贵港等地选择传销人员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通过制作广告宣传牌、拉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南宁、钦州、贵港等地工商局协调移动通信部门向群众发送了400多万条打击传销公益短信。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工商系统共发放打击传销宣传材料26.8万份,协调播放电视公益广告378次,利用网站宣传4004次,开展咨询、竞赛、讲座等宣传活动2174次。
此外,为了推动打击和防范传销违法犯罪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以北海市为试点,全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协作,推进了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自治区打击传销办公室积极推动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出台《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加大刑事震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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