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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网络传销案宣判一组织者获刑9年罚500万元 |
作者:吴林芳 苏基银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数 102 更新时间:2012/2/3 14:40:4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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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对赵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何某、徐某、任某、连某、陈某、邓某等8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5个月不等,并被处3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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