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做传销主任抢下线银行卡获刑
两名大学刚刚毕业的男青年,因在河源市龙川一处传销组织担任主任,在骗下线的过程中强抢银行卡,近日被龙川县法院以抢劫罪、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判处入狱四年和三年半。
经审查,今年24岁的向天圣和23岁的李浩杰都来自湖北,并刚刚走出大学校园。两人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被他人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入设在龙川的传销组织,并被其上级委任为主任。2010年3月至9月期间,邓武昌、胡巧(均在逃)及向天圣、李浩杰伙同他人假借推销商品,相继将李艳梅等30人骗入传销组织,为了防止被骗对象跟外界联系、防止逃跑,将被骗对象的手机、银行卡等物品扣押,并随意限制人身自由,骗取发展对象购买2800元所谓的百分百产品(实际上没有产品)。
该传销组织底层人员的生活开支全部由大主任胡巧及主任向天圣、李浩杰等人安排,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向他们请示,获得同意或安排后才能去做。
龙川县法院查明,2010年11月6日,向天圣、李浩杰在其“上级”的指使下,将被害人韩某诱骗至其窝点房间,随后指使下线强行将被害人韩某按倒在地进行搜身,当场抢走现金600多元、手机两部、手表一只及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品。次日早上,为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向天圣、李浩杰再度对被害人韩某进行恐吓威胁,胁迫被害人韩某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并由其同伙将银行卡内的3200元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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