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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逃离传销跳楼身亡 诱骗者被判十年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新网徐州 作者:李东艳 王涛 孙冬花 2011年04月0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山东女大学生蒋灵(化名)被同学骗来徐州身陷传销组织,为了逃离魔掌,夜里趁监视人熟睡之机,从7楼跳下,因受伤过重身亡。昨天上午,徐州鼓楼法院审理了该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同学陈某有期徒刑十年,而其他六名被告则被判十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7月19日,年仅22岁刚大学毕业的女孩蒋灵接到同学陈某的电话称,她能推荐蒋灵到徐州的一所学校任教。蒋灵到了徐州才发现自己身陷传销组织,因不愿从事传销活动并要求离开,传销据点负责人孟某锁住房门、扣留手机,并先后安排陈某、朱某、邵某、王某、李某、隋某等人日夜看管蒋灵,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

 

  之后几日,蒋灵尝试多种方法逃脱,均未成功。2010年7月22日凌晨2时许,蒋灵趁监视人员熟睡之际,打着一把雨伞从7楼纵身跳下。由于头部碰到了石阶,蒋灵因受伤过重身亡。被告人孟某等七人于2010年7月22日被抓获归案,2011年2月11日,检察院向鼓楼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等七人强迫蒋灵参加传销组织,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由于在非法拘禁蒋灵过程中,孟某作为非法拘禁的组织领导者,系主犯,陈某作为蒋灵同学,为了发展下线获取非法利益,诱骗蒋灵进入传销组织,并在非法拘禁蒋灵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朱某、邵某、王某、李某、隋某受孟某指使看管蒋灵,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为从犯。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十年,朱某有期徒刑六年,王某有期徒刑六年,李某有期徒刑五年,隋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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