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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深圳文交所”挂牌造势 “文东有机谷”众筹预售模式和代理制度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李旭反传防骗 作者:佚名 2022年08月2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全民健康意识的增强,有机食品的概念在国内倍受关注,食品消费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与此同时,商家也利用“有机”做文章,炒作概念。大量的“有机”项目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那么,这些平台的宣传于运营模式到底是怎样的呢?

据“新中国有机谷”的公众号宣传,中国有机谷创始人为郭文东,以“中国有机农业之父”自诩,其公众号还有专门介绍郭文东的文章,称郭文东辞去在北京的重要岗位以及千万富翁的身份,最终在湖北省襄阳市南章县开始了有机稻米的种植尝试;在2007年到2010年郭文东的技术研发团队研发了有机肥、植物农药;2012年,郭文东企业的有机稻米的企业标准成为国家标准; 2013年7月中国有机谷列为襄阳市市级战略;2014中国有机谷年被列为湖北省省级发展战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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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土地流转、种子繁育、有机肥料、植物农药、种植基地到农产品加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有机农业种植加工体系,创立了一整套中国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和有机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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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一项业务,都有各种法律文件授权文书,看似含金量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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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真的如此么?

据了解,“新中国有机谷”的公众号上显示平台的运营主体为文东有机谷(中国)有限公司。据国家工商档案系统显示,文东有机谷成立于2015年2月5日,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康乐南路27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实缴资本为20万。大股东为香港文东商贸有限公司,占股60%,其他两位股东有中耀能供应链管理(东莞)有限公司,占股30%,及东莞市润钰堂实业有限公司,占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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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7月27日前其实际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樊魏路东侧。最大股东为香港商贸文东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是由郭文东实际投资并控制的,但该公司并非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的公司,那就意味着其收益分红不受中国大陆法院制约。

为何郭文东既不是“文东有机谷”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呢?公司对外宣均称郭文东为其董事长及创始人,其凡重要场合,都由其亲自站台及出席。

可根据调查,郭文东旗下有6家企业,其中包括湖北省文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自身风险不断,在2020年度襄阳市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中被抽查发现问题。而郭文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多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且因企业自身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还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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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中国有机谷(文东有机谷(中国)有限公司)成功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成功发行了数字资产,SYJ版通的横空出世,宣称是中国有机谷品牌以旗下400亿元落地的农耕艺术文化版“版通质押品”,与在深文所上拍发行的SYJ版通结合,是全球首创“为消费者买单”的项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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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文东有机谷(中国)有限公司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挂牌成功,并不代表公司主板股票上市,企业挂牌代码和企业的股票代码是不一样的。但是文东有机谷有限公司却披着众筹的外衣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保证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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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中国有机谷推出的数字化货币APP显示,被邀请成为中国有机谷APP注册会员后即可参与中国有机谷众筹预售,每日限时可参与多次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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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国有机谷经销商,我们了解到中国有机谷目前最新的运营模式与制度具体如下:

一、众筹预售模式

被邀请成为中国有机谷APP注册会员后即可参与中国有机谷众筹预售,每轮可众筹100-5000元,每个预售订单需消耗参与金额2%的贡献值,每期众筹间隔48小时左右,每期众筹预售均以30%速度递增,采用进4出1制度,第4期众筹款满,结算第1期订单;第5期订单结束,结算第2期订单;第6期订单结束,结算第3期订单;结算时返还本金+利润70%现金+利润30%产品积分(在积分商城兑换有机产品,均为实价,价格对标京东淘宝实体超市)以此类推,当某期订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满额,系统自动熔断,当期订单的参与会员,所有资金原路返回;当期的前三期会员70%订单金额原路退回+100%产品积分+30%贡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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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制度

代理共有四个级别分别为区代、市代、省代和合伙人,有效客户为在中国有机谷APP商城成功众筹1千元,即视为有效客户:

1级区代:直推5位有效客户,拿团队流水2%;

2级市代:直推5位区代,团队累计30位区代,拿团队流水5%;

3级省代:直推10位区代,团队累计300位区代,拿团队流水7%;

4级合伙人:直推2位省代,额外多拿2%;

其中平级奖10%,直推奖充值流水2%的商城贡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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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为了让自己的投入可以被结算就必须疯狂拉人进来投资,来对冲自己的结算,可是每个人都不愿意接盘,都不愿自己的投入无法结算,就会拉更多人进来。

所以以此往复,等资金盘过大那么估计平台离危险也就不远了。文东有机谷将非法集资与传销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首先采用传销的经营方式对参与人进行洗脑,其次再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进行集资,环环相扣,这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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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有机谷的代理制度符合传销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三个特征。其以租赁土地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投资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且上下线的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也就是说,在我国任何企业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集资的范围。

文东有机谷利用“文交所”挂牌造势,利用媒体、微信等对外大肆宣传,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众筹预售模式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非法集资特征。

2021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施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入新阶段。警惕一些平台、公司及个人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广大群众签订协议、跟进投资,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这些平台或个人不具备资质、无正当实体、收益与其承诺的回报不匹配、资金安全无保障,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最近几年,各种各样的“众筹”、“原始股”、“致富梦想”为噱头的金融骗局在互联网上此起彼伏地出现,总是让人应接不暇,在这些项目推广人员的鼓吹与渲染下,全民投资的浪潮是一浪高过一浪。这些骗局的本质无非都是抓住了人们“不劳而获”的心态。

总而言之,不轻信不法分子所承诺给予的高额回报,认清“你贪图的是别人的利息,别人想要的是你的本金”的现实,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要成为被不法分子随意割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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