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施帛”涉嫌传销,运营公司“上新坞”被罚没2540余万元
近日,直销堂网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了解到,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传销案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5405975.25元。
当事人通过“东施帛”程序系统销售“东施帛免洗头梳子”。每把梳子附带介绍册一份,含“……经常使用‘东施帛免洗头梳子’能调整血气,对失眠、眩晕、白发、脱发、断发均有明显功效。”等介绍内容,售价299元/把。
当事人通过“东施帛”系统对用户进行定级、分级。共有下列用户类型:普通会员、区级批发经销商、县级批发经销商、市级批发经销商、省级批发经销商、董事。成为“东施帛”会员须填写邀请码注册,并购买至少一把梳子。董事级别未正式执行,仅有少数人,收益比例与省级批发经销商相同。
普通会员享有返还直推梳子金额30%的权益,可通过发展人员加入形成自己的团队进一步升为不同级别经销商(以下简称代理)。团队累计销售50把梳子且直推人数达到5人后,可升为区级代理,享有16%的团队佣金收益;团队累计销售1001把梳子且直推人数达到10人后,可升为县级代理,享有20%的团队佣金收益;团队累计销售2501把梳子且直推人数达到15人后,可升为市级代理,享有24%的团队佣金收益;团队累计销售5501把梳子且直推人数达到20人后,可升为省级代理,享有28%的团队佣金收益。团队佣金收益系代理可从自身团队完成的总销售额中提成的资金。若代理自己向他人直推梳子,除直推收益外,可另外获得其级别对应的团队佣金收益比例;若直接下线向他人直推梳子,则根据该下线享有的团队收益比例与自身比例之差获取收益;若团队下线与代理自身间隔多人,则各级依次获取所在团队收益级差比例。出现上下线同级别的情况时,两人平分剩余团队收益比例。
当事人设有销售奖励制度:若代理所有直接下级代理中,有2位直接下级代理的团队销售总业绩分别达到10万以上,且其余直接下级代理的团队销售总业绩相加达到10万以上,则该级代理可获得手机奖励;若代理所有直接下级代理中,有2位直接下级代理的团队销售总业绩分别达到200万以上,且其余直接下级代理的团队销售总业绩相加达到100万以上,则该级代理可获得汽车奖励。选择不领取奖品的代理可领取现金,手机奖励对应5000元,汽车奖励对应100000元。
当事人共发展代理641382人,形成人员层级88层。其中董事人数27人、省级批发经销商人数304人、市级批发经销商人数271人、县级批发经销商人数660 人、区级批发经销商人数13125人、普通会员人数574279人,另有52716人在系统内的级别未定。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5975.25元。
行政处罚内容:
1、对虚假宣传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没收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5975.25元,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
罚没共计:2540597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