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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人才为何陷入传销泥沼?硕士研究生写下剖析书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嘉兴在线 作者:记者 2012年08月27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8月22日,晚报刊登了湛某的故事(《传销头目竟是大学老师 受审时当庭宣读墓志铭》),昨天,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在湛某等人掌控的这个传销集团内,还有一名“总裁”级人物正在接受公诉审查,他姓刘,同样是名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一个个高学历人才,本都有美好前途,可为何一步步陷入了传销的泥沼?日前,刘某向检察官写了一封长达9页的自我剖析书。

 

  新闻背景

 

  这是一个名为“中国连锁经营”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这个组织规定,参加者必须购买3800元的虚拟份额作为“加盟费”,这样才能取得加入和发展下线的资格。每个参加者后续可按每份3300元购买份额,最多可购21份。参加者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提高业绩,建立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逐级提升的“五级三晋制”上下级网络关系。上线人员对新加入人员所购份额按比例逐级瓜分,级别不同其获利额度亦不同;高级业务员(老总)、业务经理、业务主任、业务组长各自负责管理自己的下线人员。

 

  自我剖析书摘抄

 

  2009年8月到2011年6月这一年多的传销经历让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身败名裂。既未得到所鼓吹的巨额物质回报,也没有换来梦想中广阔的事业平台,反而血本无归,葬送了本应不错的前程。

 

  错误已经酿成,高墙下的我每天都活在悔恨和自责中。我常常反思:为何受过良好教育,历来以德立身、严于律己、品学兼优的我会被蒙蔽从而一步步踏入法律的禁区?惨痛的教训应该带来怎样的思考和警示?值得注意的是“连锁经营”里像我一样高学历、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人不在少数,这是一个令人警惕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怎样的犯罪形式才能吸引如此多的人自愿掏钱,并以之为全力以赴的事业?国家、社会和他人应该做些什么才能有效地救赎和预防?

 

  刘某的反思

 

  社会经验不足,好信于人

 

  刘某出生于1983年,在大学读研期间,他认识了同班同学肖某,以及高自己一届的学长湛某。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肖某给刘某打了一个电话,称有一个“连锁经营”的项目可以让刘某大展拳脚。因为是初入社会,对于“连锁经营”的考察和求证,刘某都停留在理论层面,加上在刘某看来,肖某和湛某都是值得信任的朋友,尤其是湛某,在校期间就成绩优异,毕业后的工作也很令人羡慕(曾是苏州大学老师)。

 

  最终,抱着对同学、学长的信任,刘某接受了“连锁经营”这个“新生事物”。

 

  渴望快速成功

 

  在刘某看来,他是带着名校研究生的光环踏入社会的,身上承载重任,但是,在接触“连锁经营”那个“新生事物”之前,刘某屡屡受到挫折——“渴望成功的功利思想在作怪,但残酷竞争的社会并没有多给昔日天之骄子一点机会,巨大的心理落差让我们一旦遇到一条成功的捷径,便被紧紧吸引。”

 

  此外,刘某还提到,社会上许多人觉得一个人成功不成功就在于有没有钱,凭借自己的努力往往很难获得成功,“因此,当我们一旦碰到不需要投入太多、不需要太广的人脉、不需要太强的个人能力就可以成功的捷径时,就会深深被吸引而陷入其中。”

 

  人性的贪欲

 

  刘某说,正是人性的贪欲让他们被“连锁经营”所谓的高额回报和事业发展平台所吸引。

 

  刘某是2009年8月“入行”的,到了2010年上半年,他已经达到了老总的级别。到了2011年,刘某手下已经有了几十人的“团队”。2011年5月,湛某等人把组织从合肥移师嘉兴后,湛某的直系上司廖某“退居二线”,刘某被任命为“人事总裁”。

 

  不像传销的传销

 

  受过良好教育还一步步踏入法律的禁区,刘某分析,主要是“连锁经营”太不像传统的传销。

 

  刘某介绍,“连锁经营”是“五级三晋制”模式,每人至多就发展3名下线,无产品,不推销;同时,在“连锁经营”这个组织内,不限制人身自由,自愿加入;发展从业人员时重视素质,对年龄、学历、职业有严格控制,高学历、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人不在少数。

 

  “上述这些都大大增强了组织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参与者的跟风心理。”刘某特别提到,“还有一个‘总裁’级人物廖某毕业于北京某重点大学,原本供职于大连某研究所……”

 

  隐蔽性:社会影响看上去不差

 

  刘某说,在大家眼里,传统的传销应该是人人喊打的,但“连锁经营”的隐蔽性就在于它的社会影响看上去不差。

 

  “从表面上看,这种模式是促进了货币流通的,组织的存在也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从业人员的日常开支和老总们的高消费又在为地方经济作贡献……还有,网络上对这种模式大力鼓吹和宣扬的文章比比皆是,很难让人把它与违法联系在一起。”

 

  迷惑性:推崇正面文化

 

  刘某还提到,“连锁经营”的迷惑性在于表面上推崇积极、正面的文化,注重成员的学习和提高。

 

  湛某曾在法庭上提到,“连锁经营”要求每一个成员都要背诵《三字经》、《弟子规》、《论语》等,而刘某也提到,“连锁经营”有“感恩、推崇、付出、配合、带动”十字方针,同时还宣扬“成就、学习、付出、感恩、自律、宽容、团结”等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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