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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捣毁特大传销组织 涉案金额2亿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春 2014年11月1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前不久,在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的领导和指挥下,余杭警方经过数月缜密调查,联动江干警方,摸清一个特大传销组织脉络,并出动2000多名警力集中收网,一举摧毁盘踞在杭州余杭、江干等地的传销组织,抓获65名涉嫌传销的组织头目,教育遣返400多名参与传销人员,捣毁80多处传销窝点,收缴各类传销资料上千册,涉案金额达2亿元左右。

 

  近年来,“拉人头”聚集传销活动突出,尤其是“1040”传销活动呈蔓延趋势,成为“拉人头”聚集传销活动主要表现形式。传销组织以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投资国家秘密项目”为幌子,编造只要缴纳69800元,一到两年就能获利1040万元的谎言,诱骗群众上当。

 

  据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市场犯罪侦查指导支队支队长周一磊介绍,传销案件复制性强、受害面广、易伴生其他犯罪。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浙江警方今年以来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56起,其中“1040”传销案件17起。

 

  “拉人头”传销诱骗入伙

 

  位于余杭经济开发区的某小区,是一处回迁小区,位置比较偏僻,空置率非常高。今年夏天,余杭警方暗访发现,这个小区的外来人口不断增加,这些人租下房子后,很少出门,且不外出工作。

 

  这一现象引起警方高度关注。经过不断摸排,警方发现这些人有传销嫌疑。就在警方调查期间,不断有新的外来人员住进这个小区。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福建籍男子蔡某、王某等人为首的传销组织。传销团伙人员主要来自福建、海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份,400多名传销人员被引诱到该小区,租用近百套商品房,大肆进行传销活动。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获悉,外省流入的“拉人头”聚集传销活动突出。今年7月底,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警方摧毁了从四川省成都市搬到衢州的以“1040工程”为名的非法传销团伙,抓获3名传销骨干分子。

 

  在柯城警方破获的传销案中,传销头目曾某自2011年从湖南老家到成都后,经人推荐加入“1040工程”传销组织。此后,曾某先后将袁某、舒某发展为直接下线。2012年年底,曾某升为“老总”。

 

  2014年4月,因成都的传销市场饱和且政府打击力度大,“上级”委派曾某等人到衢州开拓市场。此后,曾某、袁某在衢州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数达到30人以上。7月26日,两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柯城警方刑事拘留。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副局长李浩介绍,此类传销的聚集方式一般采用“拉人头”到外地进行传销活动,聚居地一般选在出租房内,隐蔽性强。

 

  豪华包装编织“致富梦”

 

  在余杭警方此次破获的特大传销案中,传销组织对外宣称投资“1040工程”、“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大开发等国家秘密扶持的项目,要求参与者购买1份至21份份额,且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晋升级别和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从中骗取钱物。

 

  这一传销团伙管理层有近20名A级“老总”,盘剥底层人员会费,月收入8万元以上,住高档小区,开宝马、卡宴等豪车。

 

  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底层业务员每月需交纳500元房租,150元的“公积金”,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周一磊向记者分析说,传销骨干成员利用人们急于致富的心理,通过住豪宅、开名车、进宾馆、穿名牌等形式包装自己,同时定期聚餐或组织唱歌等活动,凝聚人气,树立“成功”形象,诱骗更多人员加入。

 

  除了杭州外,浙江省的嘉兴、金华、宁波等地也相继破获了“1040工程”传销案。今年7月15日,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摧毁一个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10月17日,黄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南湖分局移送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传销人员往往是被亲朋好友“拉下水”的。“介绍人”多是兄弟姐妹、朋友同事,还有一起出来打工的老乡,甚至是夫妻和父母子女。

 

  警方提示“三看”甄别传销

 

  据浙江警方介绍,除了外省流入的“拉人头”集聚传销活动突出外,传销犯罪还呈现出了新特点:本地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激增,集聚区域有扩散迹象;网络传销兼具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特点,导致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取证难,社会危害严重。

 

  在现实中,还有不少传销组织以直销为名开展传销犯罪活动。那么,该如何甄别传销?对此,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市场犯罪侦查指导支队副支队长褚伟正介绍,主要通过“三看”进行甄别:


  一看是否缴纳高额入门费,即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获得加入资格,这是传销组织采用的一种引诱方式和必经的程序。与直销的以销售商品为导向、有退货保障不同,“拉人头”传销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

 

  二看是否“拉人头”,即发展下线人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传销组织不论规模大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呈“底大尖小”金字塔结构,又称伞形结构,以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数量分成不同的层级。传销组织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成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

 

  三看是否采取团队复式计酬,即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在实践中,“拉人头”传销大多都按照“五级三阶制”(几何倍增)进行计酬。

 

  浙江警方提示,群众发现误入传销组织后,要注意保留证据,遇到非法拘禁行为的,千万不要选择跳楼等极端方式,应选择合适的时机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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