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警方摧毁28个传销窝点 抓获传销人员320多人
余姚警方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于7月15日凌晨展开统一行动,调集400余名警力,抓获传销组织成员320余人,取缔了隐匿在我市的28个传销窝点,一举摧毁了这个假借“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的旗号开展非法传销的组织。
“洗脑术”炼成铁杆员工
大学生甘愿“入瓮”
7月15日凌晨,当睡眼惺忪的李辉(化名)被民警从睡梦中叫醒时,这位“90后”小伙子已经在传销窝点“做业务”近两个月了,而直到此时,他还是不肯完全相信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就是传销,心心念念的仍是自己的“百万富豪”梦……
李辉今年5月从江西省九江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毕业,怀有一颗“年轻的心”的他迫切想要外出闯荡一番,他通过QQ了解到一家名为“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的企业,并被对方所许诺的良好企业前景所吸引,来不及细想便辞别父母,踏上了开往余姚的火车。
到达余姚火车站后李辉发现,“细心”的同事早就等在了出站口,并已经为他安排了住处。对于同事“周到”的安排,李辉心存感激,但还没来得及感谢,他就察觉到了一些异样。“他把我带到租房,里面已经有七八个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男的女的都有,其中一个是‘主任’……虽然是大白天,租房里的门却是反锁的。”随后,李辉的手机也被同事“借走”,他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途径也被堵死。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公司对李辉展开了密集的“洗脑攻势”。“主任”指定了一名“师父”对李辉开展一对一培训,给他讲授公司的运营情况、奖金分配以及如何发展下线等业务知识。“师父”向李辉介绍,“天津天狮直销员”分为ABCDE五个等级。花2800元购买一套产品,就能成为“E级直销员”,收益是购买产品数额的15%;如果自己或者介绍朋友购买200套以上的产品就能成为“A级总管”,不仅收益是购买产品数额的50%以上,还随时可以选择“出局”,“出局”后每年可以有100多万元的固定收益。
就这样,李辉在这座“孤岛”中被困了7天,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天满耳所听都是“主任”口中的“营销革命”和“资本运作”,满目所见都是同事心得体会中的“励志故事”和“财富神话”,根本没有独立思考的“喘息机会”。他自己也由一开始的反抗抵触、被动接受逐渐转化为对“财富梦”的主动追求,面对公司为其编织的美好“梦景”,李辉最终选择了“入局”。
自从成为“E级直销员”后,他一头扎进了“年薪百万”的美梦中,每天忙着拉亲戚朋友入伙。在他的想象中,几年后自己的梦想就能够实现了,没想到,他的“梦”只有短短两个月就“醒”了。
排摸“天狮”网络
大型传销组织浮出水面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像李辉这样的“90后”大学生在“天津天狮”中并不少见,有的甚至毕业于武汉大学等全国重点高校,说明传销组织构成正逐渐向年轻化、高学历转变,其危害尤胜从前,必须坚决果断打击,防止其继续荼毒社会。
为此,余姚警方结合传销网络的构成特点及其传播规律,制订了详尽细致的排摸方案,一方面围绕群众举报的线索,循线深入,迅速跟进侦查措施;另一方面以登记暂住信息、检查出租房屋为名,秘密排摸主城区各老旧小区的外来人员,对无正当职业、可能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逐一登记。
由于该传销组织不发展余姚本地人,参与传销的人员对陌生人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排摸工作一度进展缓慢,传销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管理者是谁?传销的运作模式是怎么样的?组织内部是如何实行管理的?这些都是未知数。排摸、比对、分析、研判……一系列工作周而复始,烦琐、枯燥却又马虎不得。最终,民警历经数月缜密侦查,掌握了该传销组织大量的犯罪线索,勾勒出了以湖北人罗某为首的大型传销网络的基本脉络,为最终的“出击”提供了指引。
7月15日凌晨,余姚警方展开统一收网行动,调集400余名警力,对隐匿在城区各老旧小区内的28个传销窝点进行“定点清除”,当场抓获传销组织成员320余人,其中“经理”、“主任”等传销组织骨干6人,同时还查获了大量传销组织的授课资料以及学习笔记等。
经过一整天的攻心斗智和耐心说服,传销组织中的一名骨干如实供述了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以及结构层级。在如山铁证和逻辑严密的审讯面前,一开始还百般狡辩的其他骨干成员,也进行了如实交代。传销组织的冰山逐渐浮出水面。
骨干“享乐史”=底层“血泪史”
“90后”成为“供血”主力
原来,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的旗号,以产品直销、开展业务之名,行传销之实,是一个典型的以拉人头发展下线敛财的传销组织,连实体产品都没有。主要以“谈恋爱”、“找工作”的名义,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拉人“入局”。而受害人主要来自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地,年龄在20至27岁之间,绝大部分为“90”后,他们被传销组织诱骗而来后实行集中居住和管理,与外界隔绝联系。同时,“主任”、“代表”以高待遇、高福利为诱饵,通过上课、演讲、心得交流等手段,不断迷惑受害人,从而使受害人心理经历一个被动传销到主动传销的过程。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传销组织以“吃大苦、赚大钱”,“磨炼意志”等为理由极力压低组织成员的生活标准:七八个人挤在一间逼仄狭小的租房内,每天早上指定一名“销售员”去菜市场捡拾别人丢弃的菜叶,拿回来后用清水煮熟即给组织成员食用,有时还派人去江边摸螺蛳、钓鱼,就算是给大家“开荤”。大部分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被解救时身形消瘦、面色苍白。而与之相反的,这些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们的生活却是另一番景象。一位传销组织的高级骨干,单独租住着一间100多平方米的套房,每日流连于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高消费场所,将自己的“奢靡”生活建立在组织下层的“吸血”、“供血”上,一部传销骨干的“享乐史”,无异为底层成员的“血泪史”。
目前,该传销组织内的9名“总管”、“经理”、“主任”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遭传销组织控制的受害人被教育后遣散。
身披“励志”外衣的“毒瘤”
传销组织“不能说的秘密”
随着公安机关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持续打压,非法传销的形式与手段逐步衍生、变异,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从参与者“趴地铺”、“吃大锅饭”创业,到如今以“产品直销”、“营销革命”为噱头,甚至穿上了“网络马甲”,号称“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传销活动从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逐渐向网络传销发展,他们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攫取不法利益。这些打着各种“营销旗号”,披着各种“励志外衣”的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是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的重点。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传销的“外衣”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要看清三个特征:
第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且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甚至根本没有实体商品。
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
当前传销组织往往利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的老式小区、拆迁空置房集中区域或城乡接合部开展聚集型传销活动,且经常性地更换住址,与公安机关打起“游击战”,妄图逃避打击。在此,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主动举报发现的传销活动,警民合力,共同铲除传销“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