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组织寄身沪郊群租房 浦东捣毁26个窝点(2)
说完,他们开始检查我的行李和搜身。后来我知道,我们的手机被藏在厨房里,厨房里还有做饭的菜刀,他们不让我们接近厨房,是为了防止我们求救或自残。虽然老板和管家轮流做饭,但只有大白菜和米饭吃。
我几次想逃,想掰开用彩钢钉死的窗户呼救,或者撞玻璃,但每次都被他们发现,把我按在地上,有人坐在我腿上,还把毛巾塞进我嘴里,让我发不出声音,至少折磨了半小时。有一次,他们还把我的头按进水盆里。
另一个“帅哥”梁某上前理论,“主任”康某在他胸口重重推了一把,呵斥他:“是龙你就给我盘着,是虎你就给我趴着!进了这个家就是我说了算,现在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待着,等考察清楚了再放你出去。”
我们俩悄悄商量,由他主动配合通过考察,争取能走出这个“家”。3月12日晚,梁某外出时,趁看管的人不注意,悄悄打电话报警,我才被解救出这个黑窝。
常选择城乡接合部落脚
浦东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26个窝点同属一个“人际网络营销”传销系统,所谓的“产品”是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每股作价2800元。被拘禁者缴纳“会费”后才能重获自由,买的越多级别越高,并能通过下线继续发展下线而层层盘剥获利。这一犯罪手法极易复制,在上海一旦出现传销苗头,务必要尽快遏止。
传销团伙往往选择城乡接合部落脚,例如浦东南片地区常住人口较少,与外界相对封闭,一些业主对闲置物业存在“租出去就好”的想法,对承租人身份、用途等缺少应有的警惕意识,物业公司、居(村)委会等监管不力,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治安防范管理容易出现盲点。例如,一些小区缺少日常巡检,对长期用报纸、木板封闭窗户等明显异常情况视而不见。检察官建议,物业公司、居(村)委会和居民组、楼组等要多方配合,共同梳理辖区内房屋的租住情况,做好登记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长期空置的房屋应加强备案;加大物业管理力度,落实安保措施,严格登记进出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加大法制宣传,强化业主的安防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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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传销的犯罪嫌疑人大概可分为三类。
■执迷不悟型:
梁某(判刑1年3个月):去年11月底,我被骗到福建福州,被强迫参加非法传销,在那里住了一个半月。邻居朋友都知道我参加传销,用行话说就是我的市场被破坏了。一个人也没骗到,身上的钱又花光了,我就在福州进了一家工厂打工。
今年2月下旬,有人打我手机说上海有个服装厂待遇比较好,工资有4000多元,我就从福建来上海,被带到书院镇一个小区,进门后我就明白又被骗进同一个组织了。重新考察3天后,我交了2800元钱,才算考察通过。因为我原先就参加过,所以考察期没人看管我,晚上和师傅一个挨一个地睡地铺。加入后,我还一个人回过一趟老家,但因为已经交了钱,想拿些回报,所以没想过离开。
占峰(判刑9个月):我是去年8月份被一个女网友骗到常州,花了8400元买了3股。后来,家里人不让我参加传销,把我抓回江西老家。我不甘心交掉的钱打水漂,又从家里出来,重新联系到上线,被他喊到上海,在新场镇的“家”里做了几个月。
蓝某:我被他们洗脑后很相信这个东西,发展了两个下家。一开始他们有点不情愿,毕竟起初骗他们是来工作的。但他们要离开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这个行业就是要让他们考察一段时间。我们不会动手打他们,只会跟他们好好讲,没明白之前是不可能让他们走的,只有等他们明白这个行业,才能让他们选择是不是留下。
■半推半就型:
张某(判刑10个月):去年12月份,我被朋友叫来上海找工作,他把我带到航头镇……我被考察8天,花2800元买了1股。后来来了一个“美女”,老板觉得这是锻炼机会,都争着给她讲课……我觉得做这个确实可以赚钱,没有骗人,也没偷没抢,也不使用暴力,只是发展下线,没什么问题的,况且我也是这样过来的。
■为求自保型:
黄某(判刑14个月):我是被堂姐骗来上海找工作的。师傅讲,这个行业是国家暗地里启动的,发展到两个人就是业务员,发展到3至9人就是业务代表,发展到10至64人就是业务主管,发展到65至392人就是业务经理,大于392人就是业务总管,也就是最高层次。
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他们还威胁说“家”里有人是混黑社会的。刚开始我非常害怕,想过反抗,但他们人多,威胁要打我,有人因为反抗被打过。我也试图从窗户逃走,但窗户都被铁丝网固定住了,根本拉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