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呈现新特点 山东“打传”重心下移到乡镇
针对传销活动近期呈现出的新特点,山东工商、公安等部门17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将按照监管重心下移原则,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不动摇,利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
山东省工商局、公安厅等部门17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山东省将在巩固前期“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在街道(乡镇)建立传销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制度,在市场、车站、学校、宾馆等场所建立起“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并设立义务监督员,力争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介绍说,目前山东打击传销形势总体向好,但部分地区传销问题仍比较突出。从传销对象看,参与主体正向大学生、少数民族群众、农民工等群体扩展;从传销手段看,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日益严重,甚至有传销分子打着直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等幌子进行诈骗;从传销危害看,一些多年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骨干分子变换身份、重操旧业,一些传销组织暴力抗法。
据了解,作为社会维稳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山东省坚持高压“打传”不放松,一方面建立起由工商、公安、民政、综治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打传”队伍;另一方面针对传销活动高发时段及多发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自2009年至今,这个省已立案侦(查)办传销案件757起(件),取缔传销窝点1584个,涉案金额近2.6亿元,教育遣散传销人员约31.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