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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山东传销新手段 打击愈加困难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9月0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作为经济邪教的传销,多年来早已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靠着种种“变身”的功夫,传销不但远未绝迹,而且还屡屡酿成受害者死伤的惨祸。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传销屡禁不止? 8月27日,记者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采访了3名传销头目发现,随着国家打击传销力度的加大,传销也不断变异寻求生存,这些新变化值得高度关注。

  三副枷锁“套牢”受害者

  2008年底,来自湖南19岁的小丽(化名)被姑姑叫到泰安郊区从事传销时,她甚至感觉十分亲切。因为姑姑和表姐早就在这里工作了,等她将自己的男朋友和两个堂弟叫来时,她们家族已经有10人参加了这个传销组织。感觉到传销是骗人时,小丽多次想离开传销组织,但每次她都想:“我如果走了,上线姑姑和下线堂弟会怎么看我?”这种亲情的枷锁,让她始终无法摆脱。她所在的传销组织一百多人,就是由像她们这样的7个家族构成。

  2008年9月到潍坊参加传销组织组织的湖南姑娘小芳(化名),当时只有18岁。家庭条件一直不好的小芳听传销头目说,只要好好干,半年就可以发展93个下线成为B级经理。成为B级经理后,每月5万多元的收入,还什么都不用干。急于挣钱的小芳,决心在传销组织里大干一番。后来她发现,参加她们传销组织的人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因为家庭贫困,想改变命运才来参加传销组织的。虽然大家生活很苦,也看不到希望,但很快暴富的幻想引领她们继续干下去。这条“暴富”的枷锁,套牢了很多从事传销的受害者,使她们看不到希望,还得坚持下去。

  2008年5月份,江西女大学生小琴(化名)即将大学毕业,急于找工作的她来到章丘,加入了传销组织。在传销公司干了一年半,小琴从最初的E级营销员,成为仅次于团伙头目的B级经理,月收入五六千元,在众多下线眼里,她成为大家努力的目标。但她的工资首先由组织代为开支,如买很多高档衣服和首饰,请下线吃饭等等。就这样,一个月的工资组织替她花掉了绝大部分,最后发到她手里的,每月就剩下几百元了。爱面子的她觉得自己已经是成功人士了,怎么能轻易离开呢?面子的枷锁让她一再失去主动离开的机会,最后被抓获。

  流动频繁打击难

  2008年9月份,湖南姑娘小芳考上了大学。就在开学前夕,堂姐把她叫到潍坊,说是考察一个项目。到潍坊后,她就参加了传销组织,自以为找到发财门路的她连大学也不上了。到2009年底被抓获时,一年半的时间,她已经随着传销组织从潍坊转移到泰安郊区,后来又转移到兖州郊区。小芳介绍说,不但传销组织要不断转移,而且传销组织发展到近200人时,必须要分家,分出的人要到另一个城市,分家后彼此永不联系。传销组织还有一个铁律:那就是不吸收本地人参加,也不吸收没有人引荐的外地人参加。

  除了异地流动外,小芳她们还有一整套防范措施。在作息上,她们早睡早起,每天4点就起来上课,生活规律和正常人完全相反。这样不但能和执法人员的上班时间错开,也不会引起附近居民的怀疑。她们还不能去娱乐场所、公园、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能单独一个人活动,也不能几个人一起外出活动,以免引起群众的怀疑。她们分散居住,集中上课,一个课堂几十人,绝对不搞大规模的活动。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传销组织还有一套自己的警戒系统。小芳介绍说,每天她们都要派出3名C级以上经理“值外勤”。所谓“值外勤”,就是在租住地村子的进村路口值班,发现穿制服的人、三五成群的人、来历不明的人、或者走路“比较有劲”像警察的人,就立即给组织汇报,组织疏散或者采取应对措施。通过自己的警戒系统,她们多次成功逃避了查处。

  手段翻新根除难

  在泰安郊区从事传销的小丽所在的传销组织被警方查出过3次,可是每次都有惊无险,几乎是毫发无损。这是为什么呢?

  小丽说,自己从事传销一年多,从来没有见过B级头目,更不用说最高级别的A级头目了。传销组织内部几乎从来没有什么文字材料,无论什么事都是记在心里。在组织内部,自己只知道自己的上线和下线,其他线的情况根本就不了解,组织的上层就更不了解了。有一次,警察突然破门而入,由于传销人员只知道自己的上线和下线,而且都是自己近亲;再者B级以上头目都不在上课现场,也很少出现,所以警察无法找到传销组织的头目。最后,警方只得对4名讲课人员和放风人员予以拘留,对其他人员予以遣散。可是,警方想象不到的是,传销头目很快又将大家召集到另外一个地点继续活动。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的警官刘毅说,某地警方为了捣毁一个传销窝点,派出警察前往卧底。结果,卧底一个多月,警员始终无法弄清组织的构架和组织领导者。无奈之下,警方收网也只能抓获几个小头目,无法将这个传销组织彻底捣毁。

  刘毅认为,正是传销组织不断变异,精神控制、利益诱导、异地活动、结构隐秘等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完善,导致了打击处理难。要想“釜底抽薪”,无论是立法的完善,还是执法机关的打击方法,都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如果仅仅靠突击检查之类的方法,很难根除传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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