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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电信涉嫌“特大传销” 实名举报聊城市公安局违法索取110万办案费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华网财经 作者:佚名 2020年07月20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2020年7月13日,杭州国脉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代表和律师来到山东省监察委举报中心举报聊城市公安局在办理国脉电信涉嫌传销一案中违法侦查、违法索要办案费110万元的事实。并现场表示“聊城公安的违法事实证据充分,我们已经于5月11日,6月17日两次将举报材料和证据快递到省监察委,但是至今,办案单位既不找我们核实,也不查处违法单位和人员。如果我们的这次举报仍然得不到公正处理,我们就去北京集体上访!”。目前,此事仍未有下一步的进展消息。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国脉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国脉电信”)是一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电信增值业务服务的公司。2019年1月,国脉电信与中国联合作推出“天网卡”和叠加天网卡专用的“流量放心用”等相关通信服务产品,由国脉电信全权运营,在其天网App组织销售,中国联通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2019年6月,杭州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了群众举报国脉电信。2019年6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警方宣布破获“天网卡”特大传销案,查封冻结涉案资金1.3亿余元,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卢小杰因涉嫌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被聊城市警方刑事拘留。2019年8月16日,国脉电信发布《致歉信》,称公司账户暂时被外省警方保全冻结,无法开展相应业务。2020年5月12日,聊城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2019年9月涉案人员被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已进入庭审阶段。后由于事先公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与实际出庭的合议庭成员不符,延期至2020年的2月13日,后由于疫情继续延期至5月7日再度开庭。

此案至今未结,而“国脉电信”仍处于账户冻结的瘫痪状态,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经营,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广泛影响。

110万元分批次划进了公安账户 文件落款日期当事人根本未被提讯

据举报信内容显示,2019年6月26日,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在未通知杭州市当地公安机关、未出示拘留证情况下,强行将卢小杰带离杭州市。同日,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作出《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要求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冻结国脉电信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按要求冻结。根据在案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资金共计2.34亿元,其中冻结公司资金1.93 亿元,公司被冻结支付宝账户内资余额6109.2万元。值得关注的是,举报信中提到的涉案金额与传销案新闻报道中的1.3亿元不符。

举报信还称,由于《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及在案卷宗材料均未显示涉案资金去向、现状,在2020年1月20日、5月7日两次庭审之前,公司多次书面申请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要求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涉案款物清单(包括聊城市公安局移送的涉案款物清单),一直未获准许。在律师会见过程中,卢小杰多次反映聊城市公安局索要办案费并强迫其签字同意的问题。由于公司支付宝账户关联的卢小杰手机号码、相应手机在6月26日已经扣押。为核实卢小杰陈述,公司向支付宝申请变更绑定手机号码和登陆密码重新登陆账户后发现,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聊城市公安局将已经被冻结的公司支付宝账户内的款项110万元分11次、每次10万元转至聊城市公安局自己的账户中,户名聊城市公安局涉案资金。

2020年5月7日庭审时,在辩护人多次陈述聊城市公安局非法处置涉案已冻结资金后,公诉人第一次出示一份《扣押决定书》,内容为“……我局在侦查5.20专案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以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落款日期2019年11月1日。物品、文件持有人处有卢小杰签字,办案机关处聊城市公安局盖章,无办案人签字、无见证人签字。

国脉电信坚持认为扣押文件是虚假的。《扣押决定书》落款日期2019年11月1日,但是2019年11月1日侦查人员根本没有去看守所提讯过卢小杰,卢小杰如何签字?因此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卢小杰的签字是虚假的,要么落款日期是倒签的,两种可能都足以认定公安机关伪造了11月1日扣押法律文书。查看在案所有三份提讯提解证,2019年10月24日提讯一次,之后只有2019年11月11日提讯一次,中间无提讯记录,不存在2019年11月1日提讯事实。

国脉电信称,聊城市公安局是以“转账”、“扣押”之名行“扣划措施”之实。《刑事诉讼法》等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文件只授权公安机关查询、冻结涉案存款账户,从未授权公安机关直接扣划涉案存款账户内资金,聊城市公安局将我公司已被冻结的支付宝账户内资金直接转账至自身账户,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扣押程序明显违法违法,无办案人、见证人签字。截至庭审结束,公诉人无法说明扣押程序如何进行、110万元现状如何、全部涉案资金总额是多少以及对涉案资金的处理意见。即便是合法的扣押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扣押现金后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并将存款回执交办案部门附卷保存。在案卷宗中根本没有110万元的存款回执,聊城市公安局没有制作涉案款物清单列示这110万元,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制作涉案款物清单列示这110万元、没有对涉案款物提出处理意见。

流量包售价1700?变味的电信版拼多多惹“传销”争议

让我们回归到国脉电信传销案一案本身。

中华网财经通过查阅发现,国脉电信所提供的“天网卡”“流量放心用”等主要产品是由“国脉电信”和中国联通合作推出,消费者在其天网App上付费购买后即可享受由中国联通提供的服务,包括7天无理由退款等售后。具体以“流量放心用”为例,“国脉电信”通过与中国联通达成合作,得以批发价购买此电信增值服务,当消费者在其天网App上购买此服务后,“国脉电信”随即向中国联通购买此功能并为消费者订购,由中国联通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使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国脉电信”按月向中国联通缴纳。以“全国版天网卡PLUS”套餐为例,该套餐月基本功能费为39元,包含200分钟全国免费通话和10G全国流量,同时享受全国版天网卡之间互相通话免费,对于超出套餐的语音资费为0.1元/分钟。推广销售具有很强的价格优势。

2019年1月,国脉电信公司创造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拼团模式,即三人拼团购买“天网卡”,发起人即可享受联通流量放心用权益。后来又发展出直接推广、代理推广两种推广模式。所谓直接推广模式,是指个人通过其天网App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即可在推广联通天网卡和套餐时,依据销售情况享有提成;当个人销售5个包年流量包套餐或销售50张“天网卡”并经培训考核后,即可申请成为公司销售员,按照销售额获得提成;当个人培养5个销售员并经培训考核,即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与某民营电信企业正式签约成为企业代理商,按销售额获得提成,并根据某民营电信企业盈利情况享有业绩奖励。

事情发展到2019年6月,钱江电视台对“国脉天网”一则跟踪报道引起了消费者关注。报道称国脉电信在天网app平台上,售卖的手机流量包售价为1700元,标注的是2年流量免费使用的服务,除此之外采用拼团分级制度,以5人为1单位,发展拼团人数达到5人,其他人购买后每次自己可得708元佣金(这一佣金后来下调到500元),并且身份转变为国脉电信公司的销售员,即业务员,对应获得流量永久免费,公司300个分红权,拼团过程中的提成返现,以及这拼团之人再拼团的分级提成奖励。被拼团加入的这5人,继续邀请其他人,作为业务员的这位,则继续获得100元的奖金。直至这5人均又拼团满了5人,这时最初的这位又可以升级为了代理商。

此等方式的创始人卢小杰称,这就是电信界的拼多多模式。截至报道前,全国拼团参与人数几百万人,按照售价1700元计算,保守估计,国脉流量包销售额就已达17亿。2019年6月21日,中国联通称,国脉天网卡为中国联通标准产品,没有和任何组织或机构合作,任何所谓的股票、分红等事项与中国联通无关。

“从单纯的层级来分析的话 ,这个是非常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层级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副教授杨艳霞接受钱江电视台采访时称,“在微信群里面,包括他们的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流量包已经不是一个商品了,流量包是一个工具,是一个获得未来上市公司收益的工具, 流量包是为了投资而不是为了用流量 ,这个过程中呢流量包就进行了异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则在《民主与法制周刊》中发文表示“ ‘国脉电信’所采取的由拼团、直接推广、代理推广建构起的商业模式,虽然表面上其形式与传销有相似之处,但深究其中,显然其无论形式还是实质都与传销有着本质差别,不应被认定为传销活动。”

而众多国脉微信群里分享的一份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提供的法律专家意见书则中明确提出,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和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传销活动,从形式上看具有以下两大特征:第一,传销的欺诈属性决定了其实际上不提供真实的产品或服务,或者提供价高质劣甚至假冒伪劣的产品或服务,其经营活动主要靠拉人头发展下线,通过收取各种名目的“入门费”来实现盈利而非商品的销售。第二,传销的层级性组织结构必然呈现出金字塔型,传销活动的一大特征即是多层级的上下线模型,因不存在真实产品的销售,传销人员必须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获取收益,致使越下级人数几何倍数增长,受骗人人数众多。

国脉电信的经营中,均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主要依据,国脉电信作为拼团销售为团购销售模式,是一种合法的促销优惠手段,不涉及到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推广模式均强调真实产品的销售,并且以销售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因此,认为这样的市场推广模式不能认为为“传销行为”。

综合双方观点可以发现,是否认定国脉电信涉嫌传销,其主要依据就是,国脉电信销售的流量卡,是否属于真实的商品,还是以商品为名,异化成为引诱购买的依据。

消费者对国脉天网一案始终下不了定论。一方面,国脉电信与中国联通是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国家电信业改革,共享联通混改福利;而另一方面也不断有人抱怨,自己的家人被洗脑,亲戚朋友每个人都被拉着办起了天网卡。

2019年,2019年中国大陆的互联网用户数量为8.02亿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词汇走进我们的生活,“粉丝经济”“电商带货”“砍价拼团”……互联网新兴方式的发展给企业带来更大曝光度和更多的收益却能够减少其在广告费用方面的投入成本,从而也滋生出各种市场边界的“灰色地带”。“国脉电信”一案目前已牵扯到众多部门,亦有众多消费者等待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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