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一起特大传销案开庭审理17名传销头目受审
9月18日,一起涉及17名传销头目,获利604万美元的传销案件在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自 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办理的规模最大的传销案,而且出庭公诉人面对的是31名律师对17名被告人的无罪辩护。
据了解,2011年以来,被告人黄某等人先后成为美国“凯安尼”公司会员后发展传销组织,以推销“凯安尼”产品为名,依托互联网报单发展会员,要求加入者缴纳1万元人民币购买产品获得会员资格,成为会员后继续发展下线,并设立翡翠、珍珠、蓝宝、红宝、绿宝、钻石等十二个层级,非法牟利。
被告人张某为凯安尼网络中国上海公司(凯娅尼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被告人黄某、王某、俞某等人发展传销组织提供所谓“合法性”掩护,被骗会员认为公司合法而大量加入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网络传销人员达3万余人,网络下线遍及江苏、山东、浙江、广东、上海、内蒙、宁夏等地。
经审查认定,被告人黄某等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他人参加传销组织,扰乱市场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鉴定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分配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
检察官介绍,传销网是一张金字塔似的“吸金网”,在这个骗局中,真正发财的只是传销金字塔塔尖上的少数人,下面的会员类似金字塔底座,底座越大,上层收益越多。少数人的富有,其实是无数人的血泪。传销俨然已成为危害社会、人民的一颗“毒瘤”,人们要远离传销,不要相信虚无的暴富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