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富通搞传销发展会员上千人 购豪车激励员工
三个月内,青岛亿富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富通公司”)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全国各地大量发展各级会员,到案发时,发展会员10余层、上千人,牟取巨额利益。日前,经两级法院审理,该公司5名中高层分别被判处1年半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2011年2月15日,刘先生和曹某、高某甲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起初,这家公司免费吸收会员,为会员和联盟商家提供对接平台。通过该平台,会员在联盟商家消费时可获得一定优惠,商家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得到稳定消费群体,而该公司也可以通过商家返利获得一定利润。
在经营过程中,曹某和高某甲意识到,通过免费会员再发展会员的动力较差,业务进展缓慢,遂酝酿搞收费会员制度,希望通过团队奖励快速扩张。2012年2月份,该公司开始发展收费会员,并收取会费。一个月后,曹某、高某甲等利用收取的会费,成立亿富通公司。其中,曹某为亿富通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甲任总经理。由于刘先生与二人经营理念有分歧,经协商达成协议,由刘先生一人独占原来电子商务公司的全部股权,而亿富通所产生的一切利益、纠纷、法律问题与其无关。
亿富通公司成立后,曹某、高某甲聘请陈某为该公司高级营销战略顾问,并创办、开通会员网站,推出“亿富通理财项目”,实施传销活动。曹某等人通过招商会、互联网、口碑宣传等各种形式,对亿富通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状况进行宣传,将“亿富通理财项目”宣传为“五网合一、赢在未来”新模式,零风险、投入不同、身份不同、回报不同,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全国各地大量发展各级会员。
在业务发展中,逐渐形成以丛某、高某乙等为骨干的10余个会员团队。截至案发,亿富通公司发展会员10余层、上千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所得款项用于交纳公司办公场地房租、办公设施货款、支付进货返利费用、购买奖励车辆,报销团队费用等。
公司刚刚成立不久,就遭群众举报。2012年5月份,距亿富通成立不足三个月时,青岛市工商局将该公司非法传销案移交青岛市公安局。同年5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立案侦查。
经李沧法院审理认为,曹某、高某甲、陈某、丛某、高某乙,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李沧法院判决 ,曹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高某甲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某、丛某、高某乙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丛某提起上诉。日前,经市中院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据介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 、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幕后
曾购买凯迪拉克激励员工
判决书载明,亿富通公司创办、开通会员网站,并通过网络销售苦荞茶叶、魅力能量液 、神六螺旋藻蛋白粉 、生态动力等产品。其中,苦荞茶叶公司进价28.5元/斤,卖给会员400元/斤;魅力能量液进价198元/套,卖给会员2000元/套 。而神六螺旋藻蛋白粉和生态动力则分别卖到 2000元/套和750元/盒。
依托该网站,曹某、高某甲等推出“亿富通理财项目”,实施传销活动。据了解,该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会员。为吸引人员参加,曹某、高某甲等人确定银卡、金卡、白金卡、至尊卡四个级别的会员制度。第一档次交纳2000元(银卡);第二档次交纳6000元(金卡);第三档次交纳1.2万元(白金卡);第四档次交纳2.4万元(至尊卡)。根据不同的等级,会员可领取相应价值的产品。
为最大限度地吸收会员,该公司规定,成为白金以上级别的会员,如果同时推荐两名白金以上级别的会员,可以得到被推荐会员级别交费额的三倍返还。如果被推荐人继续推荐其他人加入公司成为交费会员,上线推荐人可以依据层层被推荐人的交费总额和层级得到公司一定比例“业绩奖”和“辅导奖”的奖励返还,银卡会员得到10% 的业绩奖、金卡会员得到 12%的业绩奖、白金会员和至尊会员得到 15% 的业绩奖。
此外,为刺激团队领导更好地发展团队,公司还推出旅游基金、名车基金等。曹某、高某甲于2012年4月用收取的会费购买6辆凯迪拉克汽车,其中三辆分给曹某 、高某甲、陈某,另外三辆奖给业绩好的团队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