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已创建137处无传销街道(乡镇)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工商局获悉,自去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以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为载体,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街道社区协助抓,人民群众参与抓”的打防结合的工作机制,打击和预防传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137处。
据介绍,2011年年初以来,全市工商系统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有固定职业或从事经营的外来人口,由所在单位或经营门店所在地工商所开具务工或经营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由用工单位或工商所跟踪监管。社区居委会对各类暂住人口实行逐一登记、逐一核查、逐一对照照片,严禁无用工单位、无合法居住理由人员在辖区暂住。在乡镇、工商所、派出所、社区办事处建立传销活动线索信息台账,对辖区内外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及时更新。
另外,全市工商系统按照“社区管房、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出租屋、旅馆、饭店和休闲娱乐场所管理。指导居委会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两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两所”(派出所、工商所)对房屋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全面巡查。
同时,联合公安、“两委”召集辖区宾馆、饭店和休闲娱乐场负责人召开约谈会,签订《防范传销承诺书》,并在宾馆、饭店和休闲娱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打传海报,做到不租房给传销分子、不留宿传销分子,发现传销分子立即举报。
据德州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是2008年以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一个延续,目的就是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