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全国工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暨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大力净化社会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社会秩序,3月6日,聊城市公安局与市工商局研究确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利用80天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为幌子从事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式传销和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为名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压缩传销犯罪的活动空间,严防传销活动发展蔓延。一是集中精干力量,发动猛烈攻势,歼灭“拉人头”式和网络传销大案,摧毁一批重大犯罪团伙。二是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对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传销活动易聚集地区进行彻底检查,及时发现聚集型传销活动,集中时间予以整治。三是借助各种媒介,开展铺天盖地的宣传,以案释法,提醒警示,让群众认清传销本质,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