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传销的“神秘面纱”
传销活动,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经济邪教”,却缘何屡禁不止?让不少人、甚至一些高智商的人屡屡上当受骗?记者经过采访,试图揭开传销的“神秘面纱”。
消费经营者是“魂”
人活在世上,天天都要消费。谁也不会想到,“消费”这一最普通的生活行为,会成为传销的组织者拉人“入伙”的开门话题。
张明飞,今年48岁,大学毕业,在党政机关工作。六年前,他不慎成为了传销者。张明飞与记者聊道:“六年前一天,大学的一个同学来菏泽出差,给我带来一些生活用品,让我用用怎么样。”
人们常说,北京到南京,买家没有卖家精。赔本赚吆喝的买卖没谁做,也无人干。张明飞又说:“同学告诉我,这个牌子的产品,只要一次性购买3000元的,就成了消费会员,以后如果能介绍别人入会,他消费产品,你就有提成,你介绍的人再介绍别人入会,也会有你的提成,这是多好的事情啊!我想,消费哪个牌子的产品不是消费,3000元又不多,给同学一个面子吧,就算他到菏泽我请了一场客。”就这样,张明飞无意之中成了一名传销者。
我消费,我赚钱,消费经营者这一理念确实是“高”,又有几人能看透其中的奥秘?
“金字塔”的塔尖太诱人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不想当老板的“普通人”也很少。当老板要有第一桶金,第一桶金太难挣,还是普通人多,老板少。传销这一组织活动,要求的“第一桶金”并不多,在“人员链”与“金钱链”的诱惑下,能使很多普通人圆“富人”梦、“老板”梦。
李自超,今年62岁,一退休中学教师。李自超在十年之前,也从事过传销活动。他说:“我一生从事教育工作,学生曾经很尊重我,自从干起传销活,学生不敢接我的电话,见了我都躲。后来我不干了,仔细想一想,传销的基本方法是"杀熟人",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从商",即在社会网络中建立商业网络,传销商业网络的欺诈行为会迅速蔓延,会在社会网络中造成信任危机,能使亲友相欺,朋友反目。”
李自超为何这样说,自有的道理。传销的组织要件是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传销的计酬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这两条“计酬”的“金钱链”传销的组织者会说:“一个人从穷光蛋到富翁最慢需要一年”,传销的参与者会想:“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在家里什么不用干就可以点钱!”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的“圣经”。震惊全国的“欧丽曼”案件,至少有几十所大学2000多名大学生参加,不少大学生被解救以后,还在相信自己是从事的辉煌的事业。
市工商管理局法制科的崔巍科长谈:“参与传销的人谁没有个三亲六故,谁没有几个同学好友,觉着发展人员是可行的,计酬的“金钱链”收入又可以,这也是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可是,传销者没有想到,这样的商业活动能公正吗?报酬不兑现又怎么办?天上落馅饼的好事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