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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遂宁新闻网 作者:姚波 2011年08月2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我市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今年1-7月,共捣毁传销窝点5个,抓获传销头目1人,挡获传销人员68人

 

  7月21日,遂宁经济开发区北坝村,一“拉人头”式传销窝点被捣毁,挡获传销人员25人;

 

  8月2日,石溪壕村,取缔了1个传销“听课”窝点、2个传销人员住宿窝点,挡获传销人员42人……

 

  短短1个月时间,我市打击传销部门联动出击,接连捣毁传销窝点。据市工商局经检支队透露,今年1-7月,我市共捣毁传销窝点5个,抓获传销头目1人,挡获传销人员68人,有力地遏制了传销势头、维护了民安民利。

 

  传销组织从城市向城乡结合部转移

 

  “前几年,我们所挡获的传销组织基本上都是在城市里,从今年所挡获的传销组织情况来看,一个很明显的共同点就是,都是在城乡结合部。”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李志勇介绍说。

 

  事实上,从去年2月以来,我市鲜有传销组织活动,从今年6月我市再次发现传销组织后,这些传销组织基本上都在城乡结合部活动。这也是在全国“打传”的新浪潮中,我市发现的为数不多的传销活动。

 

  据介绍,我市明确了查禁传销工作由市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为主,卫生、民政、交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对本辖区“禁传”工作负责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作为主体责任部门之一的市工商局还专门制发了《2011年度遂宁市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预案》,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传销案件。前7月,该局对2起传销案件均分别做到了当日发现案源、当日进行摸排,择机联合查处,迅速移交遣返,共遣返传销违法人员60人。

 

  警惕外地传销活动向遂宁转移

 

  “虽然我市目前打击传销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广西来宾、北海等地传销活动猖獗,涉及的地区广、人员众多,广西已经大面积开始了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取缔和驱散行动,在这样的形势下,聚集在广西的众多的传销人员将返回原籍,传销组织也将选择异地进行转移,这将给全国其他地区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李志勇分析说。

 

  同时,外地群众举报射洪等地也存在传销活动。因此,市工商局要求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船山区局和射洪县局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加强对传销的监控力度,发现传销活动要立即行动,做到“露头就打”,坚决驱散,绝不允许对传销活动放任不管,要坚决严防外地传销组织转移到我市范围内。

 

  网络传销成为新的传销形式

 

  与此同时,另一种更隐蔽、更“高级”的传销形式目前又在全国范围内呈蔓延之势——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传销方式,是随着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而使网络广告形式、网络交易手段、网络联系媒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传销现象。

 

  “省政府已经就打击网络传销作出了相关部署,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政府部署,无论是拉人头式传销,还是网络传销,都将对其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遂宁健康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李志勇说。

 

  市工商局明确要求,其所属各局、分局要进一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活动,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要求每个局、分局至少要建立1-2个“无传销社区(村)”或“无传销校园”。

 

  严管直销,防止“变味”

  同时,为了防止一些直销公司利用直销外壳行传销之实,市工商局同时表示,将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各局、分局要建立各自辖区内相关直销企业的基本信息档案,以利日常监管。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查处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行为,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实行团队计酬、招募在校学生和打着“直销”“特许加盟”“连锁”等旗号从事传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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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治传销:取证难 遣返难

 

  据介绍,在数次打击传销活动所挡获的传销人员中,不乏一些熟面孔。更有甚者,一些传销组织的“头领”也曾数次被挡获。从我市近年来打击传销的结果来看,仅有三人被劳教。为什么猖獗的传销活动、传销组织难被根治呢?

 

  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李志勇介绍说,主要原因是取证难、遣返难。据了解,目前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相比有些滞后。“比如说,我们抓了一个经理级的人物,但要真正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必须要找出他的30个下线。传销人员为了躲避处罚,就规定将每一个上线所拥有的下线人数设定为29人。还有的传销人员,明明公安查到了他从事传销的笔记等证据,但问话取证时,他却说那些笔记是自己在练习书法,遇上这些人,公安也不能刑讯逼供,只能束手无策。”

 

  而另一方面,遣返传销人员也是令人头疼的一件事。大多数传销人员被挡获后,都是通过救助方式遣返回原籍。但是,按照目前的遣返条例规定,只能实施自愿救助。当执法人员将传销人员送到救助站时,他们随后又不愿接受救助,便陆续又回流,继续从事传销活动。相关的法律如何结合当前的打传实际,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缺少了这一点,今天我们抓了,最多是拘留几天,又必须把他们放了,像这种情况,很难从根本上给他们以震慑!”李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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