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参与传销人员教育劝导工作
7月19日,云南曲靖市沾益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函告知乐至县天池镇村民罗某在云南曲靖市参与传销活动。为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乐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康颖钦带队到乐至县天池街道黄花园村开展参与传销人员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
康颖钦一行从黄花园村村委会得知罗某及其亲属均未生活在户籍地,经与罗某及其亲属取得电话联系后,围绕传销本质、种类、活动特征、危害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宣传,规劝其远离传销,自觉防范和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引导村委会加强村民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宣传,帮助群众充分认识传销危害性,引导树立积极向上择业观、就业观,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稳定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