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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夹江特大传销案嫌疑主犯“零口供”被起诉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制网四川频道 作者:佚名 2014年06月24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2012年,四川省夹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严密侦查,一举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涉案人员纷纷落网,而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却仓皇出逃。公安民警锲而不舍,历经两年追逃,终将其擒获归案。面对审讯,这名嫌疑人却不吐一字。夹江警方重证据、重调查,以严谨的证据材料锁定嫌犯,在“零口供”情况下,成功将其执行逮捕,移送起诉。

 

  2012年5月中旬,夹江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夹江城区和城郊有一些外地人在聚会和上课学习,怀疑是在搞传销。夹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经侦大队会同工商部门,派出多路便衣,展开缜密侦查,很快证实确有一批人在从事传销活动。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达100万余元,影响较大,大队民警随后进行细致信息收集和蹲点摸排,为全面打击工作奠定基础。2012年5月22日,收网时机成熟,夹江县公安局组织多警种联合出击,一举捣毁了这个涉案82人的传销窝点。81名涉案人员全部“到位”,而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夹江县传销人员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却成了唯一一个漏网之鱼。

 

  夹江警方一边加紧追逃,一边开展审查工作。经查,该传销组织以推广销售天津天狮公司水循环补水套装为名,规定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产品,要求参加者按每套产品2800元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加入组织后,参加者分A、B、C、D、E五个层级,设直销奖、能力奖、辅导奖、福利奖四个奖项,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等级划分和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该传销组织在夹江的活动过程中,由B级人员叶某某负责组织、领导指挥。通过大C级别的被告人任某某进行日常管理,并对人员提拔、传销人员工资的发放等进行管理。C级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安排传销人员的生活、上课管理以及决定对新进入人员的相关事宜和管控等。

 

  在该案的侦办过程中,由于传销人员都经过“洗脑”教育,反侦查意思特别强硬,既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未认识到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在犯罪事实、证据面前仍然诋毁、狡辩、拒不交代犯罪问题。经侦大队民警为获取线索,再次深入城郊、乡村、农户,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废寝忘食、夜以继日,获取了大量翔实证据。同时夹江县公安局领导亲自指挥,安排年富力强,富有侦查办案经验又善于做开导、教育、审讯工作的民警对9名C级管理人员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帮助、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天一夜苦战,终于将9名人员各个击破,全部供认了犯罪事实,使该案得以成功告破。2012年12月,夹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9名C级人员全部获刑。

 

  然而主嫌的落网,成为经侦民警的“心病”,在上网追逃之际,大队落实副大队长张明为追逃责任人,坚持对叶某某的追缉工作。大队为此多次召集民警召开追逃分析会,全面加强和其他警种的配合行动,全面搜集逃犯信息。2014年4月23日,“网上追逃”传来喜讯: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潜伏在绵竹市乡间出租房的叶某某被“搂”出了踪影,民警立即出击将其抓获。

 

  面对审讯,在民警反复帮助教育下的叶某某仍不思悔改、无动于衷,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一字不吐,并没有难倒民警,因为在当初侦办该案时,他们已经牢牢固定了大量翔实有效的证据,但民警本着对案件、对事实、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再次全面调查收集、查阅整理了叶某某的大量犯罪事实和证据,用充分、详尽的证据材料,提请夹江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叶某某执行逮捕。2014年5月,检察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叶某某“零口供”情况下,对其正式批准逮捕,并于近日移送起诉。

 

  该案的成功侦破,主嫌的伏法,社会效果非常明显,该县境内传销组织非法活动明显开始销声匿迹。而对夹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来说,第一例成功起诉“零口供”嫌疑人,也是执法工作的检验石,充分证明了执法能力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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