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工商局查处“瑞典E时代”网络传销案
2011年5月,蓬安县工商局通过调查,发现陈某利用“瑞典E时代”网络平台,从事所谓“点广告赚钱”的活动,实际上为传销活动。经查:蓬安陈某等人参加所谓“瑞典传媒E时代广告公司”活动,要求每个参与人员还要发展下线,构成了金字塔层级结构。其获利方式是从被发展人员的“投资”中获取奖金,并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下线,并获取推荐奖、层碰奖,多层次计酬,获取非法利益。共在蓬安当地重点发展同学、朋友等人员共44人,金额达87.3万元。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的规定,蓬安县工商局对主要骨干成员冯某、谢某、龙某以介绍、诱骗、胁迫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