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传销组织者实施“黑名单”制度
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宁夏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宁夏查处传销案件174起,捣毁传销窝点61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371人,移送公安机关35人。其中,银川市查处传销案件14起,捣毁传销窝点563个,遣散传销人员2857人,同比上升187%。据初步估计,银川地区现有2万以上外来人员从事传销活动,银川成为传销“重灾区”。
据了解,随着广西、湖南、河北、山东等传销重灾区打击传销力度的加大,传销团伙有向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一些传销组织以“西部大开发”为借口诱骗外地人员参加传销活动更容易得逞。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多发高发的严峻形势,宁夏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宁夏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0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打击传销联合整治行动,共取缔传销窝点254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4439人,查办传销一般程序案件37起,收缴罚没款7.1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起;公安机关侦破传销案件7起,抓捕涉嫌传销犯罪人员20人,移交广西北海公安机关4人。”目前,宁夏已经建立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参与传销人员的档案库和“黑名单”制度,全区工商系统共录入传销人员信息625人次、传销案件130件,传销人员录入率达到14%,传销案件录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