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被骗加入传销 警方帮助追回钱款
2011年1月初,伊春林业发电厂退休职工于桂琴老人听信了朋友的宣传,加入了一个网上“LV”公司的所谓预售该公司股权的组织网络,拿出自己仅有的3.5万元退休金,购买了所谓的“LV”公司的股权。
按照朋友说的,过3个月该股权就能在美国上市,届时,该股权就能变成股票,收益能翻好几翻。过了3个月,于桂琴老人不仅没有看到该公司股票上市,而且自己所购买的“股权”也没有在公司网站上体现。这时,于桂琴老人才发现自己手中除了掌握一个网上所谓的公司个人账户以外,别的什么手续都没有,自己迈入了一个传销组织当中。当于桂琴找到朋友想要回当初购买“LV”网上公司股权的3.5万元时,当初信誓旦旦保证能够挣钱的朋友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发展到不接电话,躲避于桂琴。
在使用各种方法都没有追回失去的钱款后,于桂琴和老伴马福山来到伊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向大队长佟涛叙述了自己被骗的经过。佟涛大队长本着群众困难无小事的原则,马上指示顾乃文和郎宇两位同志先把手头正在侦办的案件放下,全力调查此事。经过几天的工作,顾乃文和郎宇找到了于桂琴老人的那个朋友于某,在对其进行劝说和调解以后,最终使老人被骗的3.5万元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