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行动
自2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沈阳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全力打击传销犯罪,彻底铲除滋生土壤”为工作目标,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侵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重特大传销案件为主攻方向,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力攻坚,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沈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专门成立以市局局长许文有亲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于打击传销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均作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打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重点目标,强化精确打击。以传销组织网络、领导成员、骨干分子作为重点打击目标,突出打击以帮助快速致富为名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着重打击以网络投资收益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全方位打击参与人员众多、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团伙。
三是抓警种配合,强化合成打击。始终坚持广泛动员,层层发动的工作方针,迅速形成以经侦为牵头单位,刑警、治安、技侦、网安等部门切实发挥工作优势,全警动员,集中优势,主动攻坚,合力围剿传销犯罪的工作局面,确保做到发动到位、打击到位。
四是抓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始终坚持与工商、银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化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沟通合作,建立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犯罪协作机制建设;积极与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传销犯罪,第一时间打击传销犯罪,全面铲除传销犯罪滋生土壤。
五是抓舆论宣传,强化打防意识。以打造“无传销社区(村)”为工作目标,与街道、社区干部联合开展“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工厂、进学校”活动,大力宣传传销犯罪的特点、规律和社会危害性。
六是抓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奖惩。将打击传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抽调警力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督导检查;对于打击传销工作,对于行动中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及时发现,打击不力的地区及单位领导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