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4市全部被认定为“无传销市”
8月2日,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从会上获悉,我省将加大综治考评、督察督办、宣传引导等相关措施力度,保持全省基本无传销的良好态势。副省长潘利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传销活动一度十分猖獗,连续几年被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打击传销工作上升为省政府一项重点工作。我省也从实践中摸索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治理传销的有效机制。到2012年底,全省14个地市全部成为“无传销城市”,提前一年完成了省政府的既定目标。我省也从几年前的全国传销“重灾区”变身为全国“样板区”。今年6月6日,全国工商系统创建无传销城市现场会在辽宁召开,会上充分肯定了我省打击传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
一年来,全省共捣毁传销窝点726个,遣散传销人员8108人,解救被骗传销人员399人,抓获传销头目563人,刑事拘留152人、取保候审96人、逮捕56人、移送起诉128人。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夯实打击传销基础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派出所、工商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保证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达到100%,彻底铲除传销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