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被省评为2011年度整治传销优胜市
近日,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近年来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10个先进集体310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朝阳市被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2011年度“整治传销优胜市”。朝阳市综治、工商、公安、教育、社区等7个部门和21名个人受到了表彰。
近年来,朝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始终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朝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朝阳市的回潮和蔓延。目前,全社会抵制传销的意识逐渐增强,行之有效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全民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全市境内的传销网络已被摧毁,传销活动基本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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