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近年来网络传销成为传销活动的重要模式,更具隐蔽性,传播更快更广,危害更大。为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点针对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
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
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
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其他网络传销
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
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有效加强群防群治,努力形成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氛围。(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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