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双双被判刑
陕西一对夫妻梦想发财,积极参加非法传销,大肆在全国各地发展下线, 最终在安徽省滁州市落网。近日,法院对这起非法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被告人秦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判决被告人付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
据查,秦某及其妻子付某经人介绍共同交付了13700元入门费(4份),加入了 “香港仟亿世贸公司” 传销组织,成为业务主任级别的会员(D级),付某为上线,秦某为下线。该公司以直销、连锁经营为掩盖,拉人头进行非法传销。其传销的产品为西服、化妆品。传销组织以购买产品的份数不同分为五个级别。入会后秦某和付某为了获得提成和返利,利用各种手段积极发展下线份数达到600份,成为了高级业务员(A级),并从中获利数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付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