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扶贫工程”传销裹挟400余如皋市民
投入40100元可以赚450万元,投资少、回报多、周期短,听到这样诱人的投资途径,400余名如皋市民被传销组织骗到四川内江。日前,参与传销组织、领导的袁某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投资4万每月可赚8000元
欲拿“工资”必须发展下线
2013年4月,如皋市公安局迎春派出所接到刘某报警,称昔日好友汤某欠自己3万余元未还。民警详细询问得知,汤某此前向刘某介绍,在四川内江有一个很好的工程,投资少、回报多、周期短。刘某信以为真,跟随汤某前往。
“总共只要给4万1千元,每月就拿8000多,可以拿到450万。”刘某说,了解到该工程为所谓的政府扶持的“阳光扶贫工程”后,自己就相信了。没想到,在第一次拿到8000余元后,他却被告知欲要继续拿到“工资”,就必须发展下线。刘某这才感觉受骗。刘某回到老家如皋后向警方求助。
从刘某的话语中,民警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经济纠纷,其实隐藏着传销“黑手”。随后,一个以袁某为首的传销组织“浮出水面”。
从被骗参与到组织领导传销
“高级业务员”被判刑3年
今年47岁的袁某是泰州兴化人。2009年5月底,急于挣钱的他经朋友介绍,在四川内江投资“阳光扶贫工程”。
“一开始并不知道是传销,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袁某说,该项目采用“五级三阶制”模式,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5个级别,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即可申购1份,后每申购1份需缴纳3300元,1人最多可缴纳40100元申购12份。加入后通过发展下线,随下线申购份额的增加而晋升,并按照等级获取提成,下线最多申购达500份则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出局。
袁某深陷其中,多次安排、带领新人听课,并向下线宣传高回报,引诱他们继续发展成员。很快,2010年他就成为网络经理,后成为高级业务员,一直负责该传销组织的钱款结算及分配。
“家人告诉我警察到处找我,我才知道出事了。”2013年8月5日,袁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截至案发,袁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184人,层级达19层,金额逾450万元。
介绍亲朋加入后后悔不已
关系闹僵只想着早日还钱
对于加入传销组织,如皋的冒某很是后悔。冒某曾经在建筑工程队担任工程经理。在袁某等人的鼓动下,对这个“阳光扶贫工程”深信不疑,并介绍了3名同事和1名邻居加入。“现在关系都闹僵了。”冒某说,这类传销害人匪浅,身边好几对夫妻为此产生矛盾甚至离婚。“今后还是要想办法将4人的钱还回去。”
“这类传销,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先交钱,二是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是所谓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如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关春海介绍说,新型传销是一种不同于以往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方式。市民一旦遇到类似没有实体,需先期投入资金,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情况,一定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