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涉及万人金额超2亿传销案
图为民警“偷拍”的乐乐公司产品推介酒会的热闹场景。
近年来,一个以江西人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打着直销的幌子,在苏、浙、沪、赣、湘等省市开展传销活动,导致1万5千多名群众上当受骗。今年月份起,扬州市江都区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出动百余名警力,历时数月时间破获这一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的特大传销案,由20多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被摧毁。涉案人数量之多,案情之复杂,在当地多年来侦破的传销案中罕见。11日,江都警方对外发布了案件详情,警方特别罗列出5种诱惑性强的传销“拉人”手段,提醒市民群众提高警惕,不要上当。
“投资”8万多越来越没底:“我遇到传销了吗?”今年4月以来,江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位群众咨询,称自己可能遭遇了传销。其中一位名叫张梅的女士讲,她于去年在朋友介绍下,缴了14500元后成了乐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四星级会员,这是一家设在上海的直销公司。 “当时公司称,年底他们将在澳大利亚上市,到时会员可根据星级,购买相应份额的原始股。过了一年,他们又说会在今年底上市,但一直看不到实质性动作。”张梅说,自从成为会员后,公司又要求他们购买一种“商务终端机”的经营权,每人需交70000元人民币,这样即可享受公司利润2%的全球分红,折算人民币约每周200元,而且还额外获赠10000股原始配股权。一看“收益”如此巨大,张梅心动不已,又投入70000元购买了一台终端机的经营权。在随后的时间里,她都能准时收到公司的分红,但都是以电子币的形式发放,而这种电子币只能用来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如红酒、沙棘原浆等物品,价格奇高。同时,公司要求他们积极发展下级会员,并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和层级关系,给予高额回报。今年,公安部部署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有关传销案件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看到这些案件报道,再联想到自己的遭遇,张梅不禁有些忐忑,一番犹豫后她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我这是遇到传销了吗?”面对张梅的困惑,民警一时也给不出答案,因为在没有掌握充足信息的情况下,很难对这类看似直销又似传销的行为作出准确界定。但民警迅速做出决定,对乐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前期摸排。
民警“混”进推介酒会,会员上台鼓吹“年入百万不是梦”在摸排中,民警首先遭遇了“取证难”,因为许多参与其中的群众都不愿相信自己遇到了传销。就算有些群众发觉是传销,也拒绝配合民警调查,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在里面投了许多钱,只要这家公司不出事,肯定能获得不菲的收益。获悉乐乐公司几乎每周都要举办一场产品推介酒会,民警决定潜入侦查,借此一探虚实。经过一番努力,民警取得了该酒会的入场券。进场后,只见面积不大但气派不小的会厅里坐了近400名听众。主持人首先介绍了乐乐公司的雄厚实力和美好前景。“百度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员工个个都是百万富翁;阿里巴巴在纽交所上市,马云一举成为中国首富。今年,我们公司将在澳大利亚上市,你们,在座的各位,都有机会成为大富翁!” “这台机器,既可以缴水电费,又可以发布广告,一年收益可达50万元。”接着,主办方开始介绍一款商务终端机。“只要缴纳7万元人民币,就能获得一台终端机的合作经营权,享受公司全球分红,并有10000股的原始配股权。”据对方介绍,终端机的的加盟级别分为商务中心、专卖店、旗舰店、区(县)代理、市级分公司、省级分公司这几种,需缴纳的保证金分别为7万元、14万元、21万元、70万元、700万元、1400万元、3500万元。主持人还称,加盟后还要努力发展会员,即俗称的“拉人”,只有这样才能拿到更高收入。每发展一名会员或加盟户,都能获得不菲的奖励。根据“拉人”的数量,奖励又分为推荐奖、销售奖、代数奖、重复消费奖、荣誉奖等。奖金每周结算,10万元封顶。演讲快结束时,一名来自南通的会员上台,讲自己过去生活困难、遭人鄙视,自从加盟乐乐公司后,她每周收入都封顶,公司还奖励一辆宝马轿车,生活天天充满阳光。“这种销售模式代表了电子商务的未来,名额有限、机不可失,大家加盟要趁早。加入乐乐,年入百万不是梦!”话一结束,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大家纷纷跃跃欲试,争相交钱入会。
百名警力跨省出击,放下手中盒饭实施抓捕行动侦查中,民警发现乐乐公司并无直销从业资质。为此,这家公司与一家直销公司合作,打着销售对方产品的幌子,开始“自称”的直销业务。民警发现,尽管乐乐公司的销售活动被包装成电子商务形式,但实际操作仍以拉人头缴会费为主,且所售产品的价格严重脱离实际成本,“金字塔”式营销层级分明,是典型的传销模式。 6月6日,警方对此立案侦查。经查,乐乐公司在上海松江区拥有大型办公场所及会所、展示厅。公司负责人王某请网络宣传公司将其包装为中国直销杰出慈善领袖,直销界大佬。其宣称,他们的营销网络遍及苏、浙、沪等省市。在初步掌握其资金流向及网络结构后,警方准备实施抓捕行动。抓捕时间定在7月8日,行动前两天,江都警方即安排多名民警提前抵达相关区域,对该公司及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监控。7月8日早晨6时,包括两辆大巴在内的多辆汽车载着70多名警察,从江都出发前往上海;另一路20多名警察则赶往乐乐公司位于扬州的3处办公场所。到达预定场所后,民警安照事前先分工分头行动,抓捕大网悄悄撒下,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身影迟迟未出现。中午12时许,正当民警吃着快餐时,监视人员报告:王某等人驾车来到了办公区域。所有民警立即放下手中的盒饭,进入战斗状态。待王某等人进入乐乐公司后,在上海及扬州两地伏击的警方同步实施抓捕行动。考虑到现场面积大,人员众多,民警分组分点控制现场秩序,开展盘查询问、收集证据等工作。当天的行动中,民警共抓获王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案件涉及湖南、江西等多个省市,此后,警方又在上海等地陆续抓获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7人。经查,该团伙自2011年以来,在江苏、浙江等多省市实施传销活动,导致1.5万多名群众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逾2亿元。
图为警方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警方供图
警方提醒:5种“诱惑你”的活动要特别留心警方提醒,如果有以下5种形式的活动出现,市民就要警惕了,因为这极有可能是传销活动:一是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人参与。二是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人参与。三是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人参与。四是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组织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等活动诱骗人参与。五是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人加入。警方分析,有以下特征的肯定是传销行为:一是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二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三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文中人物及相关单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