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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今年捣毁传销窝点269个 涉案金额超2.1亿元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大渝网 作者:佚名 2014年09月04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9月3日,来自重庆市工商局消息,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和公安局共捣毁传销窝点269个。其中,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7件,涉案金额2.1254亿元,捣毁传销窝点7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596人,移送公安机关29人。在警方打击行动中,立案72件,捣毁传销窝点196个,刑拘156人,逮捕63人。

 

  号称投资7万可获利1040万元 2000余人涉传销组织

 

  缴1万元就可成为“天使投资人”,发展新会员可获“人头费”,入会后可“零首付买豪车、豪宅”。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区分局今年2月查获了张某等人以“中国信商好项目产业大联盟”为名组织传销活动。

 

  经查,张某等人在重庆组织开展“中国信商好项目产业大联盟”经营模式的推广和经营,在他们口中,缴钱取得会员资格之后就可以获得听课资格、参与零首付买豪宅豪车、推荐产品进入信商超市获得提成、发展会员得到提成等好处。以此吸引人员加入,成为“信商大联盟”会员。会员分为天使、信商、联盟股东、区代理(市行)、省代理(省行)5个级别,其中天使级需要缴1万元、信商缴6万元、股东缴10万元,区代理缴36万元,省代理缴138万元。如果会员需要人人兑网站积分则分别要缴纳1.2万元、7万元、12万元、48万元。

 

  发展会员可以获得奖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可以按照级别不同获得相应提成:天使发展会员提成为20%,信商发展会员提成为30%,股东发展会员提成为40%,区代理发展会员提成为50%。其中发展天使按照1万元的基数进行提成,发展信商、股东、区代理按照6万元为基数进行提成。

 

  截止2014年2月20日,张某等人在重庆一共发展会员138人,收取费用近200万元。今年4月,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区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张某等人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无独有偶,市公安局在今年7月破获了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案。该传销组织宣称新进人员在交纳69800元入会后,最高可获利1040万元,该组织将传销人员分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三个级别,各级别均有严格的晋升规则,上线人员根据自身级别按一定比例在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中提成获利。

  据警方通报,现查明该传销团伙参与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2亿余元,参与人员主要涉及我市合川、双桥、大足等区县。

 

  今年共捣毁传销窝点269人 涉案金额2亿余元

 

  今日,重庆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通报了我市打击传销情况,并通报了包括上述“信商好”传销案和“1040“传销案在内的4个传销案例。市工商局副局长、市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执法局局长陈速表示,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7件,涉案金额2.1254亿元,捣毁传销窝点7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596人,移送公安机关29人。

 

  “全市共立案72件,破案51件,刑事拘留156人,逮捕63人,追缴涉案资金3500余万元,捣毁传销窝点196个,教育遣返1536人。我市合川、渝北、江北、沙坪坝等区县公安机关相继破获多个特大‘1040工程’聚集型传销及网络传销案件。有力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周德勇表示。

 

  市工商局表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三招识破传销陷阱 “网上创业”实为网络传销

 

  如何识别传销?市工商局表示,一看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看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看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如果符合上述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5,110。

 

  同时市工商局也提到,当前,传销行为进一步向互联网延伸,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大肆发展网上会员,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并呈现出不少新形式:

 

  一是“电子商务”。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打出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是“免费获利”。 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 “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三是“网上创业”。宣传“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四是“网络博弈”。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是“爱心互助”。 利用人们纯真的爱心和追求健康的心理,打着“关爱他人身体健康”的幌子,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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