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连锁经营”实为传销新花样 3位老总自首
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的幌子,郑某等3人从无锡来到溧阳发展下线,人数达60余人。日前,溧阳市法院对一起非法传销案进行公开审理,郑某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年不等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去年9月19日晚,郑某、刑某、刑某某等人到溧阳公安局自首,称自己加入了非法传销组织,并通过发展下线方式,成为这个组织的上层领导。
该传销组织对外宣称是“1040工程的自愿连锁组织”,并将其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谎言:是国家给政策、暗中扶持,政府重点保护的试点项目。
传销组织按照不同业绩将传销人员分为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大老总5个级别;同时拥有自己的口号和经营管理模式。想要加入“自愿连锁经营”,参加人需以3300元/份的价格购买入会份额,成为会员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得高额返利的模式运行,当一名传销人员手上发展到29个下线,发展600份额,就可以达到老总级别。当发展到10个老总级别时,会员便可以拿着1040万元的回报脱离组织。
与传统传销“骗新人、限制人身自由、叫家人汇钱”等手段不同,“自愿连锁经营”采取的是以“购买份额”多少来决定成员“地位”的模式发展下线。据警方分析,“自愿连锁销售”的传销手段更隐蔽,但也脱离不了“拉人头”的特点。
“我现在在无锡干绿化工程,这可是一个好项目,回报率很大,要不要跟我一起干啊?”2011年下半年,郑某接到表弟电话,听说表弟在无锡挣了大钱,怀揣着发财梦的郑某从溧阳兴冲冲地赶到无锡。到达后,才知表弟从事的是“国家支持项目”。
听完表弟的讲述,郑某立即拍板:以3300元/份的价格,购买了21份额,并交了500元服装费,获得了加入该组织的资格。在加入该组织后,郑某开始积极拉拢起身边的人,小舅子刑某和小姨子刑某某。
该组织的培训摒弃了传统传销的统一授课模式,采用的是到老会员家中聊天的方式,由老会员介绍组织运营模式和返利方式。一般经“洗脑”后,会员便可以自由发展下线。
当无锡某小区发展到1000人左右时,郑某等感觉已经发展饱和,于是便回老家溧阳,2012年初至案发前,郑某等3人在溧阳市天目星城一带继续从事“资本运作”的传销活动,并发展新一批下线。
郑某、刑某、刑某某在不断发展下线和收取参加者费用中,均已升至该组织老总级别。当3人发展为老总级别时才发现:原来1040万元是遥不可及的梦,为了早日脱离这个组织,3人想到了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