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整治传销 租房子给传销组织或被罚款50万元
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从即日起至5月底,洛阳市综治办、打传办、工商局、公安局等四部门将联手在该市范围内开展“猎鼠”行动,对传销进行专项打击。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捣毁窝点、取缔团伙、抓捕头目、挂牌整治”,通过摸底排查、集中打击、查办案件、督办检查4个阶段,重点打击以招聘、交友、旅游等名义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抢劫、诈骗、非法集资、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以商品销售、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为名的传销活动。
据悉,今年以来,洛阳市各级综治、工商、公安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开展专项行动,捣毁涉嫌传销窝点25个,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80余人,拘留17人。洛阳市综治办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对假借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名目要求交纳费用或购买物无所值的商品等行为应保持冷静,同时对那些无正当经营且经常带陌生人出入的租住者也要保持警惕,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