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数十人报案称被骗加入传销
谭女士向警方提供证据。
2月5日一大早,数十名传销人员将传销头目张某等人带到海甸派出所报案,至此,一个在海口活动数年,让全国各地上百人倾家荡产的传销组织浮出水面。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张某等主要传销头目因涉嫌传销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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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洗脑后相继掏钱入伙
“我们的血汗钱全被传销头目骗去了,害得我们有家难回,亲朋反目。”2月5日,金女士和王先生拿着数十名受害人控告书来到本报热线,希望警方能迅速破案,帮他们追回血汗钱。
2月7日,记者采访了谭女士。35岁的谭女士也许是离这个传销团伙核心成员关系最近的一名传销人员,正是她与姐姐勇敢站出来,让这个活跃了数年的传销组织进入公众视野。
谭女士几年前在新疆做生意,一年下来能赚个20多万元。2011年12月,谭女士接到姐姐的电话,说亲戚张某在海南承包了很大的沙滩,在做摩托艇生意,来后只要投点钱很快就能挣到大钱。在姐姐的一再邀约下,谭女士来到海口。但是来到海口后,并没看到什么摩托艇生意,而是向她介绍了一个“1040阳光工程”,又叫资本运作,说这是项国家工程,政府允许的。给她看很多的资料,并派不同的人给她上课洗脑。
谭女士称,当时参加的有生意人,有大学生,有国家干部,他们能辞职卖房来做这个事,说明这事是真的。再说,姐姐是自已的亲人,张某也是沾亲带故,觉得她们不至于骗自家人吧,就答应入伙。谭女士马上把铺面转让掉,把多年积蓄拿了出来,然后叫上老公一起到海南“发财”。每人入行最低门槛是申购一单,金额是69800元,谭女士一下子买了三单,花了近21万元。
记者了解到,那些加入传销组织的人经历与谭女士大致相同。20多岁的小汪,是个美丽阳光的安徽女孩,她的大学同学对她说,海南有很多赚钱生意。小汪听后非常动心,于2013年1月来到海口。刚开始时很抵触,但天天上课洗脑后,竟也动了心,于是辞掉工作交钱加入了传销组织。还把自己的妈妈发展为下线,母女二人在海口生活一年多,花了近20万元,一无所获,准备结婚的男朋友也吹了。小汪说:“这经历太惨痛了。”
40多岁的唐先生,2014年被外甥从四川叫到海南,也是经洗脑交钱入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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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头目制定“发财线路图”
记者经走访和仔细翻阅传销人员的讲课资料,发现为了让人相信,传销头目制作书籍、视频、画册,并有针对性的讲课。谭女士说,传销头目做了一套完整的应对方案,对每一个问题都备有一套说辞。而且还专门谈该项目与传销的区别。
传销头目还为大家制定了“发财线路图”,让大家二到三年内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方法则是五级三晋制,只要你能发展3个下线,再把这3个下线管好就行了,这3个人自然就会努力去拉人头,然后他们每个人再发展3个。以此类推,就是一变三,三变九,九变二十七的倒金字塔模式。到了二十七就当上老总的位置(实际要到29),每年会有6位数的收入,还能得到实体公司。
当一个新面孔出现后,传销组织马上会有很多的人来现身说法,用亲身的经历说服你。时不时会举办“上总会”,就是让某人出场,说自己已当上老总了,每月有6位数的收入,还打出他银行卡上新入账的数字给大家看,并大摆宴席,让大家看到只要努力拉人头,当千万富翁不是梦。
谭女士说,他们的洗脑术很厉害,每一个新人到来之前,一定要开“会前会”,对这个人的背景等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准备一套说服方案。在说服过程中,会有一人专观察新人的表情,下次再谈话时,就专挑你爱听的说,所以成功率很高,有个传销头目曾得意地说;“叫过来的人一般都跑不了。”从谭女士手上的该传销组织结构图看,加入该组织的传销人员达1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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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员觉醒后报案
谭女士说,姐姐为了“上总”,进入每月6位数收入的平台,不惜举债14万元,自己花钱达到“上总”人数的要求。谁知2014年6月,姐姐“上总”后,等待她的并没有什么6位数的高收入。她们唯一的出路就是继续骗人入伙,每骗一个人,会有10500元的提成。当谭女士的姐姐再仔细回想当初这一切时,发现就是个极大的骗局。
据了解,张某把她的三哥和弟媳也骗过来搞传销,他们也是被骗得倾家荡产。当谭女士从姐姐那里得知真相后,姐妹俩就商量,一定要揭穿骗局。她们就悄悄地收集证据,串联一些上当受骗的传销人员一起来揭发真相。谭女士称,这些传销头目为了躲避打击,住的地方十分保密,尽管她们与张某人沾点亲,也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查到她的住处的。传销组织内部控制很严格,一级只管一级的事,别人的事不许乱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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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涉案人员
已被刑拘
记者采访多名传销人员,他们都承认,之所以受骗,主要是自己贪婪和轻松发大财的心理在作祟,传销头目正是抓住了他们的这一人性的弱点加以利用,才让他们一个个“自投落网”。
市工商局“打传办”主任周晓说,传销组织有两个最明显的特征,第一个就是需要入门费,就是本人必须拿出一定资金或购买产品,成为下线。另一个就是你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后,按发展下线人员的人数和收入情况,获取提成。只要符合这两个特征,一般就可认定为传销。
周晓说,传销人数在30人以上,金额超过250万元,证据确凿,就可按传销罪论处。如果达不到人数和金额,也可认定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周晓说:“现在搞传销的都非常隐蔽,常常是一对一、一对二,调查取证很难。”
谭女士说,这些传销头目为了逃避打击,开会都是20多人,绝不会超过30人,就连讲课的东西都是手抄的。收款也要通过别人卡来收取,本人都不出面的,她们要收集证据都感到有些困难。但她相信这帮害人的传销头目,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海甸派出所所长陈海波说,美兰分局对此案十分重视,已指定由分局经侦大队主办此案,他们协办。记者2月9日上午向美兰经侦大队询问该案的相关情况,一位姓陈的警官只简单回答,传销人员报案后他们已立案侦查,主要头目涉嫌组织传销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