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的民房地面铺满了被盖)
这里生意很好做,月薪高的一万多元。”春节前,应远在长沙的女朋友要求,广西男子胡先生来到了长沙,决定和女友“共同创业”,没想到陷入了“传销魔窟”。
胡先生是广西梧州人,今年25岁。他的女友姓黄,广东人,今年23岁,两人于2008年在深圳某夜总会打工时认识。
去年10月份,胡先生独自一人去了厦门做事,这期间,在深圳做事的女友黄小姐时不时和他联系,问他在厦门工作怎么样。得知胡先生对厦门的工作不是很满意时,黄小姐说,自己到湖南长沙做销售,很赚钱,月薪高时一万多元,低时也有好几千元,并抛出春节很想和胡先生一起度过的想法。
今年1月11日早晨,胡先生乘坐客车来到了长沙汽车东站,女友黄小姐也一大早赶到汽车站接他。吃了早餐后,黄小姐的两名朋友谢某、胡小姐也赶了过来,3人提议一起到岳麓山旅游,以尽地主之谊。
游玩中,黄小姐借口想听胡先生的手机铃声,将他的手机拿了过来。游玩结束后,黄小姐告诉男友,说她的手机和胡先生的手机都弄丢了。
回到金牛小区一栋租住的民房时,胡先生受到了“贵客”般的待遇,里面11个年轻男女对他很是客气,有的给他倒洗脚水,有的给他倒茶。
一连两天,这些人都没有露出是从事传销的端倪。直到第三天上午,他们喊胡先生去听课时,胡先生才知道自己进了传销组织,过了一段时间,他被迫交了2800元加盟费。
前天上午,胡先生乘人不备逃了出来,考虑到自己的行李和银行卡还在屋内,他向本报记者进行了求助。21日下午5时许,记者带着胡先生来到辖区的派出所,派出所领导听说此事很重视,立即安排4名民警赶到现场。在民警的帮助下,胡先生取回了自己的行李。
胡先生很想让女朋友黄小姐脱身出来,但不知道何故,黄小姐并没有在家。警方对涉嫌传销的年轻男女进行了劝说,希望他们能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