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十大传销案例 苏某“骗死”男友获刑5年(2)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消费投资经营模式”对外进行宣传,以五级三阶制、三大奖金式的“等腰梯形”传销模式,组织传销网络。该组织成员主要来自宁夏、甘肃、内蒙古,2008年至今,参与传销人员达5000余人,涉案资金2亿元。2010年1月1日晚上,利用传销团伙2010年新年聚会的时机,永州市公安机关组织近300名民警,在桂林警方协助下,在广西桂林和湖南永州两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彻底摧毁了该传销组织。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传销组织高级业务员71人,提请逮捕34人,依法追缴违法所得726万余元,查扣涉案物资价值1600万元。2010年6月23日3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深圳世联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0年7月,衡阳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深圳世联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简称“世联发”)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黄某所加入的“世联发”组织设立网络购物网站,经营包括美容、保健、服装、饰品、家居、日用品等数千种商品。“世联发”组织要求,加入人员需先在网站上购买900-3000元价值的产品,以相应取得银卡至钻卡不等级别的会员资格。会员以发展下线人数和销售业绩为依据,获得“世联发”组织相应奖励,主要奖项有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差额奖、发展基金奖、重复消费奖、车房奖、VIP消费提成奖等8种奖励项目。至案发,黄某在衡阳市发展下线8人,非法所得3000元。
2010年9月工商机关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黄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金某等人“连锁业投资”传销案
2010年8月,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根据举报,安排人员打入传销组织内部,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金某、沈某等人打着“连锁业投资”为幌子的传销案。
经查这个传销组织以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建设开发为噱头,聚集在岳麓区的黄鹤小区、靳江小区和阳光100社区,涉及来自浙江、福建、云南、安徽等省份的传销人员3000多人。他们通过购买3800元一份的资格和加购3300元每份的份额数量确定参与时的组织级别,按照业务员、组长、业务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实行级别管理和家庭团队管理,分配按照五级三晋实行团队计酬的拉人头传销组织。
目前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传销组织者1人,网上追逃2人,司法冻结传销资金485万元,司法机关协助暂停结算传销人员账户资金207万元。
六、香港亿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0年3月,岳阳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香港亿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通过发展会员的形式,在岳阳设立专卖店,低价销售来路不明的直销企业产品。
经查,“亿通”公司打着“半价超市”、“电子商务”的幌子利用会员和加盟店推销产品,要求认购产品入会,一次性购买486元产品成为普通会员,购买2100元产品成为银卡会员,购买4100元产品成为金卡会员,会员根据级别不同以后购进“亿通”产品时可享受3折到6折不等的折扣优惠,发展新的会员,公司可根据发展对象级别和人数给予奖励。自2009年4月18日至2010年4月19日,“亿通”公司给岳阳会员发货多达26次,在烟台市工商局的配合下,工商执法人员在“亿通”公司山东总代理处,查封李某等人“香港亿通”宣传资料、特许经营授牌证书、徽章、包装箱、工具以及价值约300万元各直销企业的保健品、药品、保健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