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破获一特大跨省传销团伙 抓获160多人
以“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幌子,先后骗引浙江、湖北、江苏、山东等省上万人参与,采取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等手段,使用“五级三阶晋升制”方式大肆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每个月流转的传销资金金额达1000万元。《法制日报》记者今日从长沙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岳麓分局日前根据一条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了一特大跨省传销团伙,捣毁传销窝点30多个,抓获160多人,刑事拘留44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2年11月,一对自称来自浙江宁波的父女走进岳麓区公安分局咸嘉湖派出所报警。女儿何某告诉民警,2012年9月1日,她母亲朱双(化名)被老乡毛某波以做生意为由带到长沙。9月11日朱双回宁波,找家里筹钱称做生意要交“入行费”,并要女儿何朱雯一起去长沙发展。9月17日,朱双在宁波通过银行转账7.6万元人民币给毛某波的账户。9月22日,她与女儿何某一起来到长沙,住岳麓区高鑫麓城3栋1单元某房。期间,毛某波等人每天都组织4至5人对何朱雯进行讲课、洗脑,并说服何朱雯交纳会费入会。2012年9月28日,何朱雯在长沙市烈士公园一银行交纳了6.98万元入会费。2012年11月份,何朱雯被派回宁波去发展别人,期间被父亲发现,后在其父亲的劝说和带领下,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咸嘉湖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岳麓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指定经侦大队展开外围调查,力争早日破案,并向市局经侦支队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慧汇报。在张慧副局长高度关注和市局网技支队大力协助下,目前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有骨干成员16人,经理室41个、传销窝点55个。2013年5月15日,岳麓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专案代号“5.15”专案。
警方侦查发现,“5.15”孙云吉等人组织、领导传销团伙是从浙江省发起,于2011年6月份左右流窜到湖南省长沙市,现已发展传销人员10000余人。该团伙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以“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幌子陆续吸引骗来浙江、湖北、江苏、山东等省(大部分为浙江籍人)的人员,大肆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5.15”孙云吉等人组织、领导传销团伙采取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手段,使用“五级三阶晋升制”方式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展“新人”加入时按3800元人民币/份的申购标准:包括500元服装费、3300元资格费。申购名义上是申购产品,实际并无实物购销。该团伙要求传销人员每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不超过3个,每人申购的份数不超过21份。参与传销人员通过自己申购或发展“下线”申购累计份数(申购金额按申购份数乘以3300元再加500元计算),从而获得相应的传销级别:1-9份为业务员;10-20份为经理;21-64份为总管;65份-599份为老总;600份以上为总监。各级别的传销分子在发展下线传销人员时按不同级别分两次按不同比例获得传销的利润:一次是直接提成,每发展下线申购一份3800元,业务员级别按15%可得570元,经理级别按20%可得760元,总管级别按30%可得1140元,老总级别按42%可得1596元,总监级别按52%可得1976;第二次为间接提成,每发展下线交纳一份3800元,所属的经理级别按5%可得190元,所属的总管按10%可得380元,所属的老总按12%可得456元,所属的总监按10%可得380元。根据这种传销利润分配模式,无论哪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下线”缴纳的申购款,最终都只有其中的52%被5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分别获取,其余48%全部落入该传销团伙的最高层,即孙云吉等人手中。根据目前对“5.15”孙云吉等人组织、领导传销团伙中的申购总管使用的账户调查来看,每个月流转的传销资金金额近1000万元人民币,分析研判后评估“5.15”孙云吉等人组织、领导传销专案整体传销资金金额可能上亿元。
据悉,“5.15”孙云吉等人组织、领导传销团伙已经分流一部分到浙江省宁波市,在这里发展传销人员数千人,传销资金分析评估数千万元。现还呈现出准备往山东、江苏分流的意向。
在查清孙云吉传销团伙的具体情况后,岳麓分局于8月8日凌晨一点,在浙江宁波、安徽合肥、江西南昌和湖南长沙四地同时展开行动,一举捣毁了此传销团伙,捣毁传销窝点30多个,抓获160多人,刑事拘留44人,查封银行帐号涉案金额10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