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摧毁一特大传销犯罪团伙 涉案资金近2亿
(128名团伙骨干成员全部落网)
1月13日凌晨,在公安部经侦局、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长沙市委、市政府的指挥调度下,长沙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500余人,在长沙市五个城区同时展开收网行动,共捣毁传销犯罪窝点378个,刑事拘留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8人,暂扣涉案车辆6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至此,经过长沙警方长达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这起代号为“1.12”的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专案成功告破,一个涉案资金近2亿元、传销人员近4000人的庞大传销组织被彻底摧毁。
传销大案浮出水面
2012年下半年以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雨花分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金霞小区以及雨花区天华安置小区周边有许多外地人大肆进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慧等领导对查处上述地区传销活动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安排专门力量进行侦查,坚决予以打击。
2012年9月7日,长沙市公安局成立了由李介德副市长任总指挥,张慧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经侦支队、网技支队、开福公安分局、雨花公安分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专案组。专案组经过四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查明了该犯罪团伙所有骨干成员及传销窝点的基本情况。该传销犯罪团伙是从福建发起的,于2011年6月来到长沙,在长沙市五个城区以“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长沙市绿化工程”为幌子陆续骗来以江苏籍人为主的外地人,大肆开展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根据对该团伙中的“申购总管”使用的账户调查来看,每个月流转的传销资金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左右,警方经分析研判后,评估该团伙传销涉案资金高达近2亿元。
案情重大,专案组立即向长沙市委、市政府汇报,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长沙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虢正贵,长沙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迎春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迅速查明案情,适时收网,彻底摧毁这一传销犯罪团伙。
团伙骨干一网打尽
经过缜密细致的侦查,专案组逐一摸清了128名团伙骨干成员的身份、住所、活动及生活规律,为收网行动做好了充分准备。2013年1月初,长沙市委、市政府作出统一收网决定,要求选择适当时机在全市范围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对128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对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人员集中整顿、教育、遣返。
2013年1月12日深夜,李介德副市长、张慧副局长坐镇专案指挥部,从全市公安机关调度出动经侦支队、网技支队、特巡警支队、开福公安分局、雨花公安分局、岳麓公安分局、天心公安分局、芙蓉公安分局等单位警力共计1500余人,分成多个抓捕小组赶往各抓捕点张网布控,等待收网指令。李介德副市长指出,该传销犯罪团伙体系完备、网络庞大、组织严密,传销式样翻新,社会危害极大。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参战单位在抓捕行动中紧密配合,抖擞精神,做到干净利落、除恶务尽。张慧副局长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所有参战单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既定方案开展收网行动,确保将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2013年1月13日凌晨0点,专案指挥部一声令下,各行动小组雷霆出击,同步展开抓捕行动。
13日凌晨0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由昆明飞往长沙的CZ3468航班徐徐降落,由雨花公安分局60名警力和特巡警支队16名特警组成的抓捕组早已张网以待。外出旅游返回长沙的喻小凤(女,22岁,广西藤县人)、史爱芬(女,47岁,浙江象山县人)等26名该传销组织骨干人员刚走下飞机舷梯,就被民警尽数抓获。
13日凌晨0点,开福公安分局民警组成的抓捕小组在芙蓉区马王堆银港水晶城、上东莱克辛顿小区展开抓捕行动,一举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瑞(男,26岁,江苏镇江人)、吕岭海(男,50岁,江苏南京人)、王俊峰(男,43岁,江苏南京人)等人抓获归案。
与此同时,其他抓捕小组在长沙市内湘江世纪城、长大卧琥城、先锋东外滩、星电花园小区、华盛家园、山水洲城等多个小区同步行动,将顾绍飞(男,32岁,江苏连云港人)、钱作斌(男,30岁,江苏连云港人)、顾坤(男,30岁,江苏赣榆县人)等该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全部抓获。开福、雨花警方还组织警力与所在地区党委、政府及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位于开福区湘江世纪城、金霞安置小区以及雨花区天华安置小区等地的传销窝点进行了突击清查,对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整顿和教育。
截至1月14日,长沙公安机关在该案中共捣毁传销犯罪窝点378个,抓获并刑事拘留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8人,暂扣涉案车辆6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团伙组织架构被彻底摧毁。
目前,警方正在对该案进行进一步侦查和深挖。
警方提醒主动抵制传销活动
警方连夜审讯深挖,进一步摸清了该传销犯罪团伙的运作模式与犯罪事实。经查,该团伙采取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等手段,使用“五级三阶晋升制”方式进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其级别由高至低分为总监、老总、总管、经理、业务员五级。每名传销人员发展“新人”加入时按3300元人民币/份的申购标准,名义上是申购产品,实际并无实物购销。参与传销人员通过自己申购或发展“下线”申购累计份数,从而获得相应的传销级别:1-9份为业务员;10-20份为经理;21-64份为总管;65份-599份为老总;600份以上为总监。
各级别的传销人员在发展下线传销人员时按不同级别获得提成,级别越高提成比例越高。根据这种传销“利润”分配模式,无论哪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下线”缴纳的申购款,最终都只有其中的52%被5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分别获取,其余48%全部落入该传销团伙的最高层。
李介德表示,此次全市公安机关的联合打击行动,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长沙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是打击传销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最大力度地压缩传销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决不让传销活动形成气候,切实维护好长沙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环境。
长沙警方提醒:组织策划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全民共同构筑自觉预防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严厉打击传销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