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造中国梦”为幌子的“3260”是传销组织,一帮骨干获刑!
近段时间,太多人咨询“中国梦项目是不是真的?”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看到:
甘某某、李某、等九人均为不同省份的外省市人员,被告人关某忠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十名被告人以获利为目的,听从他人的鼓动和指使来到绥化市北林区,在市区内不同地点租住房屋,设立窝点,每处窝点四人为限,设立一名管理者,管理者承担窝点的人员生活起居、传递“上级”信息、联系上课、收取新会员入会费用并上缴、发放提成等协调管理工作,其他成员每日缴纳10元的费用。各窝点之间相互串联,在当地形成传销团队。
甘某瑞、李某等人以推广“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打造中国梦”、“精准扶贫项目”为幌子,以拉人头加入形成梯级会员为手段,对参与者进行宣传灌输,宣称“会员每拉入一人缴纳会费人民币3360元可得直销奖420元,推广员每拉入一人缴纳会费人民币3360元可得直销奖560;培训员每拉入一人缴纳会费人民币3360元可得直销奖840元;代理员每拉入一人缴纳会费人民币3360元可得直销奖1176元;代理商每拉入一人缴纳会费人民币3360元可得直销奖1456元。该项目虚构成为代理商后可每月获得人民币24万元,发放18个月共计人民币432万元”,让参与者信以为真后,缴纳人民币3260元成为会员,加入传销组织,以发展会员人数和层级提升获取巨额报酬为诱饵,鼓动参与者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者间接在社会上及亲朋好友之间拉人头进行宣传从事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共分为五级:缴纳人民币3260元会费及100元迁网费成为会员,会员发展2至13人成为推广员,发展13人至80人成为培训员,发展81人至490人成为代理员,发展491人以上成为代理商。该组织参与者在绥化市北林区租房51处作为传销窝点,参与人数共计一百余人,其中李某、薛某立为该传销组织的代理员级别,甘某瑞、高某欣、王某彦、王某芝为培训员级别,张某飞、颜某梁为推广员级别,关某忠为会员级别。被告人李某、甘某瑞、薛某立等人在各自的传销窝点中承担管理、协调职责。
证人鄢某的证言证实:2019年12月,鄢某与其男朋友李某同行来到绥化市,二人来绥化市北林区发展“中国梦”项目。该项目是给上线交纳人民币3360元入会,然后拉人头,会费都是3360元,然后18线出局,出局的意思是不用再拉人头,可以拿到人民币432万元。
该项目参与者一共分为五个级别,从上到下依次是代理商、代理员、培训员、推广员、会员。该项目交纳3360元会费就可以成为“中国梦”的会员,然后拉2至13个人加入“中国梦”成为推广员,拉13至80个人加入“中国梦”成为培训员,拉80至490个人加入“中国梦 ”成为代理员、拉491个人以上加入“中国梦”成为代理商,每拉一个人就有420元的提成。
鄢某的级别是培训员,是由上面的人通知寝室长,再由寝室长通知鄢某,是由一个叫李某1的人来收取会费。鄢某是从2019年12月份在绥化从事这个项目,大概有50多个寝室,每个寝室大概有1至3人不等,大概有100多人左右,每个寝室有寝室长。鄢某带着这两个人报单,报单就是发展了一个下线,成为“中国梦”的会员,然后告诉寝室长,寝室长联系上面的人,上面的人过来上门收钱,报单一个月后上面的人会给钱,每单给人民币420元,于某2、周某1这两单一共是840元。该项目参与者在绥化的寝室大概有50多处,寝室长的级别不固定,谁租的房子谁就是寝室长,负责跟上线联系,每个月每个人都会交给寝室长300元的伙食费。报单的方式是由寝室长联系上线,随机来人,到寝室接收报单,只收现金,收钱的人员不固定,其知道的就有两三个接收报单的人。该组织的行业规定有21条,平时上课学习的内容就是将中国的传统文化,上面规定如果被公安机关抓到,就和公安机关说在学习传统文化。
2020年11月13日,李某等10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相关人员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罚金五千元至一千元不等。
最后提醒:只要是交钱“投资”,承诺给与高额回报的“中国梦项目“,不是传销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