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有关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工商局、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文明办、综治办、教育厅、通信管理局、商务厅、网信办、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联合发出通知,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采用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传销犯罪等。
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