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工商局:依法查处网络传销应把握六点
1.正确识别网络传销。
无论网络传销采取何种宣传方式,其本质特征与传统的传销行为并无不同。识别网络传销应把握3个特征: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发展下线,是否按团队计酬并分配奖金。
2.及时掌握网络传销线索。
发现线索是查处取缔的前提。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依托网络搜索引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以及12315、110举报电话,及时发现网络传销线索。
3.实施源头治理。
在实际案件查办中,建议指定网络传销公司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市级以上工商机关进行管辖。这样做,有利于控制传销活动的主要人员、钱款、计算机终端、服务器等关键环节,掌握线索和证据,有利于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取缔传销网站,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4.约谈相关责任人。
网络传销参与者所在地工商机关,在积极配合案件查办地工商机关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在尚未取得或无法取得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应根据举报线索,约谈违法行为嫌疑人。通过讲法规、讲案例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以阻止网络传销的蔓延。
5.各部门齐抓共管。
应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网监机构和电信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对网络传销的监控、调查、取证。工商机关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达到移送标准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要借鉴治理淫秽色情网站的成功经验,由工商机关联合公安、电信等部门对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进行技术性屏蔽,切断网络传销的网站链接。
6.强化有针对性的宣传。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对网络传销的特点及识别方法进行宣传,及时公布网络传销典型案例,揭露网络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网络传销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