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梦断咸宁
“十一”黄金周正是家人团聚,亲朋结伴出游的好日子,可温泉公安分局全体干警却放弃了长假休息时间,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紧张有序地忙碌着。一非法传销组织打着“香港金龙国际贸易公司”的旗号,以虚拟的品牌西服、化妆品为幌子,长期聚集在温泉从事传销活动,经过温泉公安分局近半年的秘密跟踪调查,现在到了一网打尽的最好时机。
年初,在民警“大走访”行动中,温泉公安分局干警在老中行、岔路口一带听居民反映,经常有人在附近秘密集会,似乎在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近年来我市传销势力壮大,温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今年内就接到20余起要求解救被传销人员的求助报警,虽然通过侦查,捣毁了传销窝点10余处,抓获传销人员150人,但因这些人都是传销组织的最底层人员,其行为在法律上还不构成犯罪,且多是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受害者,对这些人员进行教育后便遣返回家,并未在本质上起到打击作用。温泉公安分局领导在听取了民警情况汇报后,就此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深挖犯罪、彻底摧毁传销组织。
经过摸排调查,民警初步掌握了传销人员的活动,但由于他们“神出鬼没”,而且人员住得分散,一直没有找到抓捕的最好时机。
今年4月,温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一起解救传销人员行动中,发现被解救人员张某属于该传销组织的C级业务主任,经询问,张某交待,该组织高级成员每月初会进行一次秘密聚餐。
“聚餐是将传销组织一网打尽的最佳时机!”温泉公安分局精心部署等待抓捕时机。
“十一”黄金周来临,考虑到该传销组织成员在月初可能会聚会,温泉公安分局干警仍坚守岗位。
10月6日,办案人员获悉该组织将于当晚6时在温泉某酒店聚餐。温泉公安分局迅速抽调经侦、刑侦、巡警50多人,并争取特警配合,与工商部门联手出击,实施抓捕行动。就在菜刚刚上桌,传销人员准备推杯换盏之际,干警从天而降,一举将传销组织31名高层人员抓获,其中5人为A级业务员,26人为B级业务员。这是我市在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中,抓获传销人员级别最高,且人员最多的一次,在全省尚属少见。
骗亲朋只为“发大财”
通过对该传销组织人员的连夜审讯,干警掌握了该组织的业务流程及组织结构。
该案涉案人员400余人,他们以“香港金龙国际贸易公司”的名义,打着推销品牌西服、化妆品的幌子,采取拉人头购买产品份数,累加升级的方法进行传销活动。即每人以购买一份3800元钱的产品(实为虚拟)为资格点加入传销组织,成为E级,实习业务员,如果发展“下线”购买产品份数累计达到3份至9份,即为D级,业务组长,达到10至64份即为C级,业务主任,达到65份至599份即为B级,业务经理,成为最高级别业务员A级,累计购买产品份数需600份以上,也就是“销售”额需达到198.05万元。达到A级直接和间接提成收入可观,即可坐享其成,等着发大财。在这种利益的鼓动和诱惑下,将亲朋好友骗来,加入传销组织,以增加自己旗下累计购买产品数量,实现升级,成为该组织惯用的伎俩。
姜某是山西保德县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去年年初被其母亲远房亲戚寇某以在咸宁有工程项目做为由骗来温泉,来温泉知道上当后,姜某要走,寇某挽留说,你看看能不能赚钱再走不迟,在接下来的5、6天,姜某被寇某拉着到处聆听高级业务员的“发家史”,以及对更大财富的美好憧憬,在他们的鼓动下,姜某很快被“洗脑”,从家里要了17000元钱,购买了11份产品,升为C级。
为了快速升级,快速致富,姜某也开始复制骗人的手段拉“下线”。“我一般不对别人说真话,都是以这里有工作或者有工程做为由,将好朋友或亲戚骗来,让他们和自己一样接受‘教育’后加入组织。”姜某告诉记者,短短几个月内,他业绩过了80多份,很快升为B级。但也有不顺的时候,今年他将两个同学骗来后,同学见是非法传销,马上离开了,没有重蹈他的覆辙。
粟某是山西临汾人,2008年,姐姐打电话骗他说咸宁修高速公路要货车司机,要他带1万块钱押金过来,来咸宁后,这1万块钱最终成为他加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
老公骗妻子,堂哥骗堂弟,父母骗子女、朋友骗朋友……所有进入传销组织中的人员中,都逃脱不了类似的骗局,受骗后,又以同样方式骗他人,“发大财”是他们共同的梦想和追求,但在大家共同编织的这场大骗局中,“发大财”终究只是镜中花,水中月。
人财两空梦终醒
在坐享其成的高额利益蛊惑下,为了升级,传销人员无所不用其极,有人利用骗人手段拉不到“下线”,就自己掏钱购买多份产品,实现升级。
山西临汾人张峰烨(化名)被邻居骗来温泉搞传销后,一直发展不了“下线”,为了升级,他将以前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22万多元钱买了66份虚拟产品,成为B级业务员。在所有这些达到B级以上的成员中,大多数都自掏腰包花费数万元购买产品,但他们“虔诚”的付出并没有得到想像中的“丰厚回报”,有的甚至还因为生活无着,以偷窃为生。
张峰烨花费22万后得到返利7万多元钱,之后他没有新增份额,按照组织的“游戏规则”,他再无一分钱进帐,不说赚到钱,反贴进去十多万元。
薛某是山西临汾人,丈夫原是传销组织成员,因为维持不了生计,退出组织出去打工,薛某代替其位。在温泉4年时间,薛某共“获利”18000元,除去当初自己买产品花费了13400元钱,薛某净赚4600元钱,这期间近3万多元钱的生活费用全靠丈夫打工给她寄钱,有一次被迫找人借6000钱维持生活。
姜某将父亲因公伤赔偿所得的17000元钱要来买了产品后,10个月“获利”12000元钱,不仅没有寄一分钱回家,每个月生活费用包括手机费在内都只能控制在500元钱左右,经常以面条充饥。
传销人员冠某、荆某、陆某还因生活困难,在咸宁从事偷窃活动。
采访中记者一直迷惑不解,为何学法的人会知法犯法从事传销活动?为何明明无利可图,人们对此仍执迷不悟?温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磊告诉记者,这是想“发大财”的心瘾在驱使传销人员铤而走险,并甘受其苦。他们以为现在的一时之苦能换来他日的财源滚滚,其实只是自欺欺人而已,从事传销活动只会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经济损失,给自己、家人、朋友带来伤害,所以奉劝那些传销人员早日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传销活动还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一些传销人员血本无归后,一部分人参与偷盗、抢劫、聚众闹事等违法活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张磊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到打击传销行动中来,及时举报各种传销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目前,在该案中,温泉公安分局共捣毁传销窝点6处,刑事拘留16人,治安行政拘留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