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窝点被端三名成员被判刑(2)
被抢走4.1万余元后机智逃脱
叹息:38岁还单身,这下盖房子娶老婆的钱没了
问出密码后,安某安排人分两次从卡里取出了4.1万余元。拿到钱后,安某等人还找出王某的手机,从里面抄出15个名字,说是要办入会的手续。卡被拿走后,可能是觉得“榨干了”,安某等人对王某看的没那么紧了。5月23日,王某想了一个逃脱的办法。他骗安某等人说,他来之前只是向以前工作的建筑公司请了半个月假,如果不回去单位会找他,“我回一下单位就回来,那边还能带几个人过来入会。”感觉从王某身上实在榨不到钱,说不定王某真能带人入会,安某便叫来一辆车送王某去火车站,还给他买了张火车票。等到安某等人一走,王某就在车站内报了警。
据王某说,他还没结婚,这笔钱是打算回老家盖房子娶老婆用的,却被安某等人抢光了。
传销窝点被捣毁
当地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捣毁了那个传销窝点。据安某交代,他是传销组织在薛家镇的总负责人,所谓的赚钱方法就是发展下线,每个人入会要交2800元,他们这个传销连产品都没有。至于从王某那里抢到的4.1万余元,他按规定交给了他的上线“唐经理”,他自己并不能直接拿好处。而将王某骗来的范某是他们传销组织“另一条线”的人。
为何没好处的事情也去干?“别人发展的下线由我们来搞,采取这种方法将钱搞到手。今后我们发展的下线,由别人来搞,采取同样的手段将钱搞到手。”安某说,比如王某是范某的下线,王某入会后范某可以拿到370元。从王某身上抢到的4.1万余元,则按照规定也要办手续,即虚拟15个王某的下线,那4.1万算王某15个下线交的入会费,王某的上线都可以从这4.1万里按比例拿提成。
三人因抢劫罪获刑
近日,新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安某、罗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安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这是一起传销引发暴力性犯罪的典型案件,性质恶劣。安某等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而安某等人的传销组织,不仅违法进行传销活动,还采用暴力手段,性质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