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女诈骗120余万 湖北首例网络传销案告破
这是一个以网络电子商务为幌子的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头目在发展下线时,以缴纳一定的会费并拉人上网入会便可出国旅游等虚拟旅游商品为诱饵,骗了湖北宜昌、襄樊、武汉等地600多人,受骗群众均为中老年人。把控这一基于互联网的传销网络的“上线”,便是宜昌一名仅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妇女代芬(化名)。今年8月,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代芬抓获,并一举揭开了湖北省首例网络传销案的面纱。10月19日,记者从西陵公安分局获悉,代芬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批准逮捕。
群众报警,1897元圆你出国旅游梦?
2009年10月23日,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的来到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报警。该男子称,当年6月,被人以参加电子商务名义,骗其交纳了1897元会费,并在某国外网站上进行了注册。注册后,其完成了对方提出的其他要求,却迟迟得不到当初承诺的免费出国旅游、入住五星级酒店等服务,且联系不到当事人代芬。
案情随即引起了西陵分局领导及经侦中队民警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分局辖区还有多起类似报警。受害人均表示,自己被人以参加某国旅游快车电子商务的名义,在网络上进行会员注册,交纳会费,并发展自己的两名下线,可获得旅游产品。
经过对案情仔细梳理,办案民警认为,该类案件已不是简单经济案件。从受害人类似受害过程看,最初的犯罪嫌疑人即受害人的“上线”,以洗脑的方式,让受害人相信并不熟悉的电子商务的存在。以虚拟的旅游产品为诱饵,诱导其入会,属于甚为鲜见的网络传销范畴。
传销显形,受害人网络资料厚达23页
考虑到该案涉嫌网络传销,办案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分外细致。经初步调查,受害人均称由“代芬”协助在某境外网站注册,在该网站上还有自己的账号。
2010年8月25日,代芬在宜昌的住宿地附近被受害群众发现,警方迅速出击,将其抓获。面对已初步掌握其犯罪网络的民警,代芬却以警方无证据为由,坚持称其所进行的并不是传销活动,而是得到法律认可的电子商务。
要让代芬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最根本的是拿到其在某境外网站上的账户及密码。民警根据代芬协助办理的多名受害人的账户特征,准备判断出代芬在该网站的账户,然而对于密码,代芬拒不交代。民警转而以其生活细节等为突破口寻找密码。
办案民警首先询问了代芬所使用的QQ,通过其QQ号码得到了其在另一网站注册的邮箱。代芬觉得自己的境外网站的密码相当保密,因此在交代QQ及邮箱时,完全没有警惕。就是这一个漏洞,让敏感的民警迅速掌握。民警顺藤摸瓜,据其邮箱,顺利的查到了代芬在注册境外某网站时的认证邮件,并由此得到了其账号对应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