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商:打击传销应“擒贼先擒王”
近年来,湖北省工商系统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讲究策略、多措并举,注重严惩传销组织中的领导者,做到“擒贼先擒王”,在查处重大案件方面作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重视情报,加强研判。情报工作是查处传销案件、锁定传销头目的基础。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打击传销情报收集工作,积极通过12315综合执法网络、打击传销志愿者建立传销情报网络,收集梳理举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工商部门积极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掌握传销组织者、组织结构及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等准确信息,待确定传销组织者在场时再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能。近年来,武汉、黄石、鄂州、咸宁、黄冈等地通过加强情报分析研判,查处多起传销大要案件,惩处了一批传销头目。
部门配合,联手互动。湖北省工商、公安部门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积极加强执法协作,实行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联手监控传销组织,调查收集证据,深挖上线头目,建立良好的案件查办互动协作关系。对工商部门为主查办的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助工商部门分析排查和控制传销头目,收集固定证据,追查、冻结传销违法资金。对公安机关为主调查的案件,工商机关积极协助研判案情,分析网络结构,对传销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工商、公安联手行动,先后查处了孝感林枫、世界通、广州天翼等一批传销大要案件,惩处了一批传销头目。
把握战机,人赃俱获。在收集情报、积极配合的基础上,及时掌握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头目行踪,提前进行布控。在传销组织召开“成功分享会”或“表彰会”时,工商、公安执法人员果断出击,控制现场,将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头目控制,扣押传销活动违法资金、银行卡等。鄂州、咸宁、襄阳等地多次在传销组织“成功分享会”上查获传销违法资金,抓获骨干头目。2010年7月,荆门市工商局通过信息情报,在一名来自陕西的传销头目到荆门收取传销款项时,一举将其控制,当场查获传销交易资金17万元,并查清了该传销组织1900多名下线、103个窝点,战果丰硕。
现场排查,加强甄别。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建立了打击传销现场处置规程,在取缔传销窝点时,按照宣传教育、现场检查、甄别登记、教育遣返、严惩传销骨干等环节进行分类处置,并将现场甄别作为重点任务。在传销窝点,执法人员根据传销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所处的方位,携带的证件、资料、设备,手机短信和通信记录,及其他人员的指认等信息和情况,综合进行分析判断,锁定重点嫌疑人员,进行重点询问和突破,从而发现、惩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头目,增强打击效果。
经营案件,深挖细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十分重视传销案件的查办,积极经营案件,深挖线索。对在情报信息研判、案件查办、取缔窝点等方面获得的案件线索,进行归集梳理,深挖细查,紧抓不放,取得较好效果。襄阳市工商局在查处一起“连锁销售”传销案件时,针对传销组织的反调查能力,派执法人员在多个时段调查取证,准确掌握了传销组织活动信息,现场控制传销骨干2名,扣押传销资金10万元。鄂州市工商局在取缔一传销窝点时,获取传销头目叶某、贺某在鄂州活动的信息,会同公安机关深挖细查,确定重点嫌疑对象,对部分重点嫌疑人员的手机采取技术手段进行跟踪,最终将叶某、贺某抓获,并转战陕西等地抓获其他3名传销高级组织者和10名中级骨干头目。
监控分析,精确打击。湖北省工商局积极依托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分析,实行精确打击。各地及时将取缔的传销窝点情况及产品信息录入信息库,加强对传销活动信息监控,积极发现、锁定传销活动动向和组织者、骨干头目信息,对重点传销组织和人员进行跟踪监控,对通过信息比对发现的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加强了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头目的惩治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