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来宾市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建立完善群打、群防、群控、群宣长效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工商主力、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近,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与各有关行政单位和大型企业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该《责任书》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目标与要求。强调各单位要将打击传销工作放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来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实行“属地、属权”管理原则,同时各职能部门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严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或从事传销行为,发现传销活动,要履行义务,及时反映和举报;二是明确了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等32个单位职责及具体工作指标,如市司法局职责:积级做好《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工作指标是每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次以上;三是明确奖励和惩罚措施。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以年度为单位,年终由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各单位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评,对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有关单位不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的、不履行职责、打击不力的等,要追究有关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实行问责制。目前,全市有成员单位、市直、驻市中直(区直)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共126个单位和大型企业签订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该市在近期打击传销工作中,仍然采取“下决心、出重手、加重压、形合力”等有力措施,坚决做到传销露头就打,不给反弹,目前,新一轮反传销“风曝行动”工作又拉开序幕,力求攻克“顽症”,铲除传销,还来宾一片洁净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