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暴风行动打击传销 出租房屋须签保证书
记者昨天从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从源头上堵住传销流入,全市各县(区)要做好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出租屋主要签订“保证书”,确保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
会上,市政府与临桂县、灵川县、兴安县以及五城区政府代表签订了“桂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要求各责任单位在今年内,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学校”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车站、进市场”宣传教育打击传销,广泛发动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
同时,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和所有出租房屋进行清理、登记,并由社区(村委会)与出租屋主签订“保证书”,确保本辖区房屋不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从源头上堵住传销流入。要求辖区内100%的出租房屋都签订“保证书”。
此外,年内临桂县要组织开展10次以上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其他各县(区)要组织3次以上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确保辖区范围内规模性聚集传销活动基本灭绝,易发多发县、区传销反弹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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