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支招:3个方面识别传销活动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长期从事打击传销活动的办案人员建议,广大群众可以从传销的以下3个方面特征进行分析判断。
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据警方介绍,近年来,传销开始以多种表现形式出现,比较具有迷惑性,但“万变不离其宗”,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上一篇:广西南宁传销人员广场上公然“讲课” 下一篇:公安局副局长:桂林打击传销绝不手软